【概况】 2018年,区价格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和监管服务、促进民生保障和改善,努力为全区经济健康平稳增长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新作为、实现新担当。全区主动落实房地产价格调控政策,深入实地调查、客观分析情况,采取集体审议的方式,严格按照政策调控住房价格,有效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调整供热价格1次、非民用天然气价格2次、工商业电价4次。其中4次降低工商业电价为全区工商企业节省电费成本支出3000多万元。进一步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作用,作为全省平价商店优惠券活动7家试点之一,在主动调动平价商店积极性的同时,全力做好精准扶贫的惠民举措,向金坛主城区低保家庭和困难职工发放平价商店优惠券917张,回收使用881张,使用率96%。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经济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特别围绕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先后完成2018年农户存粮情况调查、粳稻成本预测调查等20多项市场调查,提供可靠管用的资料,推进价格工作落实。
【价格监管】 2018年,认真开展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审查各收费单位上报的2017年度收费情况(报告率100%),统计全区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2.8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54%,比上一收费年度下降7.21%。积极推进清本降负减费工作,全年取消收费项目6项,停征收费项目2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4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500余万元。及时出台相应收费政策,对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进行调整。
【规范市场秩序】 年内,着重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对主要街区的商家进行重点巡查,对城区主要商场卖场(超市)、专业市场等近460户经营者继续实行等级登记管理制度,做到常监督、常提醒、常规范。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在传统节假日期间安排60余人次,认真监管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停车场、旅游景点、客运车站等消费热点经营户近300户次,纠正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40余起,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引导广大经营者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组织完成创建工作,组织2017年度金坛区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评选出15家区级价格诚信单位,其中百姓大药房获得“2017年度常州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东方盐湖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获得“2017年度常州市价格诚信单位”和“2018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的荣誉称号。积极开展价格专项检查,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全年收到停车收费类、医药价格收费类、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收费类价格举报(咨询)件112件,100%处理完成,退还消费者1640万余元。
【精准价格认定】 年内,扎实做好价格认定,依据相关制度程序,做到认定规范化、程序化、阳光化,确保本级认定“零争议、零复核”的良好态势,助力司法维稳和社会稳定。全年完成价格认定1567件,认定金额23401.9万元。创新优化工作程序,对接运用常州市价格认定系统软件,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价格认定工作的“线上管理”“不见面审批”和“无纸化办公”。(姜涛晔)
【供气经营服务性收费】 年内,根据省物价局和常州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要求,明确供气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有4项,具体收费标准为补办燃气交费证工本费5元/户,燃气复供费和燃气设施移改费180元/户/次,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费2900元/户。燃气表后设施改装费、燃气户内设施拆除费、民用燃气表校验费、居民用户上门费、非居民用户服务费等供气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李献智)
【调整非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对非居天然气价格实行阶段性调整,中准价上调0.47元/立方米,按照上浮15%,最高销售价格上调0.53元/立方米,由3.27元/立方米调整为3.80元/立方米。2018年8月起,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用自来水和管道天然气价格实行优惠,按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价格中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标准执行。
【存量房涉税价格认定】 4月10日,区存量房涉税价格认定工作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区涉税价格认定工作全面实现“线上管理”“不见面审批”和“无纸化办公”,即从存量房交易纳税人涉税申报开始,整个工作流程从线上运作,纳税人与税务工作人员、税务工作人员与价格认定工作人员不需要见面沟通,涉税价格认定不需要人工计算,涉税认定档案系统自动保存。平台的运行保障涉税认定工作的高效准确性,节约行政运行费用,方便群众“办快事、办好事”。(姜涛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