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选编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坛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8〕165号
(2018年9月28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各区管国有公司、区直属单位:

  《金坛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2)》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坛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和省委、省政府《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不断提高道路承载能力,完善绿色交通体系,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组织和依法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顺应城市建设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出发,从紧紧围绕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高速度增长要求出发,按照“调控交通总量、优化出行结构、规范交通秩序”总体思路,坚持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相结合,健全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联动共治机制,大力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和停车难等“城市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基本原则

  ——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坚持结合城市特点和现状,系统化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创新理念、机制和方法,集中力量解决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突出问题。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坚持政府统筹,构建属地为主、部门推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道路交通社会治理格局。

  ——规划先行、绿色发展。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完善路网、公交、停车等专项规划,倡导公交优先、绿色出行,优化绿道、公共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纾解出行压力。

  ——问题导向、突破难点。坚持以老城区、居住小区及学校、医院、商贸区等为重点,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探索实施针对性有效措施。

  ——依法治理、规范管理。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整治城市交通堵点乱点,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市交通畅行工程,到2020年实现下列工作目标:

  1.路网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8千米/平方千米,支路比例≥40%,道路面积率≥15%。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的路网级配趋于合理,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空间更有保障。

  2.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交通组织精准科学,道路资源和通行权分配精细合理,中心城区主、次干路交叉口渠化率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95%,交通高峰拥堵延时指数、出行平均速度等监测指标保持全市第一方阵。

  3.绿色交通更加便利惠民。公交线网持续优化,公交线路超过25条,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90%;公交服务满意率≥85%,市民出行更加便捷、舒适、安全。

  4.停车供需更加优化适用。推动停车需求与供给的平衡,形成“配建停车为主导、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结构。

  5.文明交通更加自律和谐。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位居全市第一方阵,中心城区4条“示范道路”(见附件1)机动车交通守法率≥98%,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90%,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率≥95%,市民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普及率≥80%。

  6.依法管理更加精细规范。深化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机动车乱停放、不礼让、电动车闯红灯、行人乱穿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工程运输车、电动车等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城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四、主要任务

  重点组织实施好“六大专项行动”:

  (一)交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健全完善城市交通联动共治机制

  (1)加强党委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上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体系。

  (牵头部门: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2)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增挂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领导小组,将交通畅行工程纳入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区规划、住建、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

  (牵头部门: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3)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履行突出动态交通问题整治、静态交通环境治理、拥堵区域路段路口改造等主体职能。

  (牵头部门: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部门: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2.健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体系

  统筹编制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公共客运交通系统规划、慢行系统规划、路网规划、停车设施规划、路口渠化规划等交通专项规划,制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推动城市交通规划有效落实。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交通局、住建委、规划局)

  3.实施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1)严格落实《江苏省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要点》及实施细则、技术规范,对新建改建道路、城市大型建设项目,规划、住建、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项目工程交通影响评价和交通设计方案论证、监督审查、验收,强化与交通管理需求的衔接融合。

  (牵头部门:区规划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交通局、金坛公安分局)

  (2)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占用、挖掘道路施工影响道路交通审批与管理的意见》,对市政、公交等占道施工,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对长期占道施工、具有重大交通影响的,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保障道路施工和交通安全。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交通局、规划局)

  (二)交通建设优化专项行动

  1.持续优化城市路网结构

  (1)改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加快环路、放射道路建设。2018年,重点实施南环一路改造工程,启动金宏桥和沿河东路、新丹金溧漕河东路、西环二路、市场路、春风东路、司马坊改造、滨湖北路东段、环湖东路、金山路及钱资湖大桥、滨湖新城延伸道路等建设工程。

  (牵头部门:区住建委,配合部门:区发改委、金坛公安分局)

  (2)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加大次干路、支路、街巷建改力度。2018年,重点实施县府路、虹桥路改造工程、钱资湖环湖路桥梁建设,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

  (牵头部门:区住建委,配合部门:区发改委、规划局、金坛公安分局)

  (3)结合街区建设、修复和管线改造,编制电胜河片区、下塘河片区东环二路、华城路,虹桥片区南门大街、市场路等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改造方案,于2018年至2020年实施到位。

  (牵头部门:区住建委,配合部门:区发改委、金坛公安分局、规划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2.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

  (1)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按照“供需统筹、以供定需”原则,推动公共停车、配建停车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地下、立体停车场(库)和学校接送中心等集约化停车设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分时、错时对外开放,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推进老城区及老旧小区停车泊位扩容建设。

  (牵头部门:区住建委,配合部门:区发改委、教育局、金坛公安分局、规划局、城管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2)加强停车需求管理,按照“路内没有免费停车、人行道板没有自由停车、路外公共停车场没有封闭停车、住宅小区内部没有无序停车”原则,严控路内停车泊位总量,路内停车泊位数占城区停车泊位总数比例≤10%。在停车需求集中区域设置临时、限时停车泊位,在老旧小区周边设置夜间停车泊位,鼓励公共停车、配建停车设施社会化经营。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城管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3)加强停车收费调节,按照计时为主、计次为辅以及包月的收费办法,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管理,充分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不包括住宅小区)、白天高于夜间”的政策导向。

  (牵头部门:区发改委,配合部门:金坛公安分局、区住建委、城管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3.深入实施公交优先

  (1)加快推进城市限时公交专用道设置和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建设,新建或改造城市主干路公交港湾式站点设置率≥80%、路口公交优先通行措施设置率≥26%,其中“示范道路”公交港湾式站点设置率≥20%、路口公交优先通行措施设置率≥30%。中心城区公交运行速度≥20千米/小时,高峰平均运营车速≥18千米/小时,营运准点率≥95%,高峰期公交发车间隔符合率≥75%。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交通局、规划局)

  (2)规范公交站点设置,2018年,城区新建公交候车亭12个,改造提升39个,施划公交车专用停靠区,在商贸区、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合理设置出租车专用候车点。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配合部门:金坛公安分局)

  4.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安全顺畅通行

  (1)加强人行道、非机动车系统规划和建设,加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整治力度,保障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安全和畅通。推广设置行人、非机动车二次过街安全岛、驻足区和行人过街信号灯、地闪灯,在人流密集区域,合理设置地下通道等设施,形成连续、贯通的步行连廊。

  (牵头部门:区住建委,配合部门:区发改委、规划局、城管局、金坛公安分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2)加强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统一设置自行车、电动车集中停车区(点)。合理设定有桩公共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地点,2019年,城区新投放有桩公共自行车1000辆。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规划局、金坛公安分局)

  (三)交通组织提升专项行动

  1.优化道路交通组织

  (1)优化区域交通组织,实施分类、分时、分段交通管理,综合采取单向交通、禁止左转、禁止掉头等管理措施,合理均衡城市道路交通负荷。2018年,在东门大街全路段实行与东门大街相交的非灯控城市次干道、支路枢道路禁止左转。分年度在南环一路实施禁止左转、禁止掉头,打通司马坊步行街、虹翠西路,并实施单行道路交通组织。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规划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2)优化路口交通组织,开展路口交通组织和交通信号控制协同设计,精细渠化道路交叉口,分年度实施中心城区10个路口交通改造工程(见附件2),进一步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交通局、规划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2.优化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1)坚持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与道路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投入使用制度,在非市政道路规划建设中引入公安交警部门参与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论证、项目验收机制。保障交通管理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按需建设改造更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禁令、指示标志、标线规范设置率达到100%,交通信号灯灯具、灯色转换规范设置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区规划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交通局、金坛公安分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2)推进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围绕快速路和主、次干路,分类制定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人行道板阻车桩、禁停桩等交通管理设施。2018年,重点实施中心城区5条道路人行隔离护栏(见附件3)。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交通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3.深化交通堵点乱点治理

  (1)加强城市交通拥堵重点道路治理,全面摸排堵点、乱点,建立基础台账,制定年度治理方案。对重要堵点、乱点由区政府挂牌督办,治理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2018年,针对北环西路、西环二路、东环一路等3条交通高峰拥堵延时指数偏高道路,实行挂牌治理,缓解拥堵状况。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相关成员单位,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2)加强沿街学校、医院、商贸区等拥堵点(段)治理,配齐中心城区5家学校(见附件4)出入口周边150米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实行错时放学、家校联动、专人值守等管理措施,对其中2家新建学校配建学生接送中心;重点解决3家大型医院(见附件4)内部停车设施不足、出入口交通组织不合理、高峰拥堵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部门:区教育局、住建委、卫计局、规划局、城管局、旅游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3)加强城市“示范道路”长效治理,推进中心城区4条“示范道路”全要素网格管理,全面实施“路长制”,设定任务清单,明确考核标准,整合公安、规划、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力量,多方联动、属地共治,建立健全“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网格化长效治理机制。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交通局、规划局、城管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四)交通智能建设专项行动

  1.建设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1)紧抓智慧城市建设机遇,升级提优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功能,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与互联网地图导航公司、交通工程专业院校、智能交通领军企业等合作交流,综合评估城市路网交通运行状态,分析研判交通违法分布规律、交通警情升降变化和民警执法勤务质态等,预测交通态势、预警交通异常,指导治堵治乱、支撑科学管理、监督规范执法。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

  (2)依托数字城管和市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整合城市道路基础信息、交通设施、道路施工、交通客流、营运车辆、景区客流、停车信息、保险信息、互联网出行数据等九类交通综合信息资源,推进交通大数据深度应用。2018年,重点做好道路拥堵延时和区域交通热点等专题研判,为优化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组织管理等提供依据。

  (牵头部门: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2.建设完善交通感知智能控制系统

  (1)建设完善交通智能感知系统,围绕区域周界出入口、环城区、环行政核心区,实施卡口监控、高清视频、电子警察加密“补盲”工程,推进“视频围路”建设,建成城市道路交通路况4G图传系统,基本实现道路状况自动感知、交通态势自动研判、交通事件自动监测、交通违法自动抓拍。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交通局)

  (2)建设完善交通智能控制系统,应用交通仿真等技术手段,实现交通信号控制自动调整,中心城区信号灯路口联网控制率达到70%,自适应控制率达到40%,40%主干路路口实行“绿波”控制。应用“车辆及驾驶员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强化“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营运车辆的实时监测和动态管控。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交通局、安监局)

  (3)创新应用交通智能管理手段,2018年,中心城区4条“示范道路”、50个主要路口高清视频、交通流量检测覆盖率100%,重点建设6套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试点应用违法鸣笛抓拍系统。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交通局)

  (4)建设道路交通设施运维智能监管系统,对信号控制、流量采集、电子警察、视频监控、信息发布等内外场设施设备全面建档、监测,实时掌握设施设备底数和运行质态,智能分析诊断数据质量,交通管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提升20%以上。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

  3.优化城市交通出行诱导服务

  (1)借助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新媒体、交通广播和公安交警96122热线、12123手机APP等渠道,为市民提供实时路况和交通管理信息,及时发布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出行提示信息。为120急救车、抢险救援车、工程运输车和物流配送车、校车等提供“绿色通道”或定制线路。

  (牵头部门: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交通局、城管局、商务局)

  (2)推广应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全区统一的“智慧停车平台”,实现停车设施管理和诱导信息化,方便市民在线查询和预约停车泊位、便利支付、共享停车。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

  (五)文明交通提升专项行动

  1.深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1)落实《常州市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金坛区《关于开展“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把文明交通深度融入文明城市创建,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明交通理念。

  (牵头部门:区创建办,配合部门:金坛公安分局、区交通局)

  (2)深化文明交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文明金坛10条”,举办“文明交通”主题道德讲堂;创新“开学第一课”“文明交通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我是小小交通志愿者”活动;把文明交通融入社区天天乐、文化惠民、社区巡演等,提高公众知晓率。

  (牵头部门:区创建办,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级机关工委,区教育局、金坛公安分局、团区委,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3)办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开展违法记分驾驶人文明交通再教育。建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和“寻找好司机”“零违法加油”“安全文明驾驶技能大赛”等主题活动。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交通局)

  (4)制定《金坛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交通出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与车辆保险、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评优评先等挂钩,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

  (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金坛公安分局,相关成员单位)

  2.深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和举报奖励

  (1)扩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在实行“定岗定责”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基础上,动员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参与“示范道路”和主要路口文明交通共建。2018年,开展“文明交通代言人”推选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公共机构、保险公司、车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遵规。

  (牵头部门:区创建办,配合部门: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经信局、金坛公安分局、团区委、区工商联)

  (2)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借助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行车记录仪等,搭建城市交通管理民意云平台和“曝光台”,发动市民举报交通违法、道路管理问题及不文明交通行为,提高公众参与度。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创建办、广播电视台)

  (六)交通依法严管专项行动

  1.深化“三乱”(乱停车、乱越线、乱穿行)综合治理

  (1)严管机动车通行秩序。以中心城区4条“示范道路”为重点,紧盯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变道、不按规定让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充分运用电子警察、人脸识别、记分处罚等手段,不断提升非现场执法的精准度、有效性。特别是针对机动车乱停放、不礼让斑马线,进一步加大严管重罚力度,在80条禁停路段全面实行违停车辆自动抓拍、强制拖移,确保禁停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数≤2辆/5千米,主干路全路段双向违法停放(占用行车道停车)机动车数≤4辆/千米;对420条无灯控斑马线,采用取消一批、灯控一批、抓拍一批、手控一批,强化交警现场查处,推动形成文明礼让社会新风。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创建办、财政局、住建委、城管局)

  (2)严管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管理的通告》,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越线停车、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电动三轮(两轮)车通行管理,对快递电动三轮车实行外观标识、车辆尺寸、编号放大、登记发证“四统一”,对外卖送餐电动两轮车实行着编号马夹(外套)、佩带安全头盔、登记上牌“三统一”,对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实行集中抄告、失信惩戒、行业禁入。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创建办、经信局、邮政分公司,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3)严管行人出行秩序。在行人闯红灯、乱穿行、翻越护栏等重点路口、路段,进一步加强交警现场查处和交通协管员、志愿者劝导,设置计时信号、语音提示、隔离护栏等,引导行人文明通行。为路面执勤交警统一配发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智能警务通,对行人交通违法自动抓拍、比对认定,实施短信告知或集中抄告所在单位、社区,提升执法效能。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创建办,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2.加强“三车”(电动车、工程车、货运车)专项治理

  (1)加强电动自行车治理。全面贯彻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范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依法严查严管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组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设立检修、上牌点,提供超速校正、超标换购、以旧换新和带牌购车等服务。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安全充电设施。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和伪造电动车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犯罪活动。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住建委、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安监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2)加强工程运输车治理。按照《金坛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办法》,建设应用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指挥平台。制定《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严格运输企业资质和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七统一、一必须”规定的一律不批;严把工程运输车通行线路审批关,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闯红灯、未按规定线路通行的一律停批;对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污损路面、随意倾倒的一律联动惩戒,巩固工程运输车专项治理成果。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配合部门:区委农工办,区住建委、金坛公安分局、交通局、金坛环保局)

  (3)加强货运车辆治理。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货运车辆的通行管理,推广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纯电动化,推动建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划定临时停放区域,合理设置货运车辆商业区、居住区、生产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区域的行驶路线、时间。继续实行载货汽车分区域、分吨位限制通行,早晚高峰禁止载货汽车城区通行,适当扩大载货汽车限制通行区域,每天7时至19时,禁止载货汽车在金坛大道(含)、240省道(含)、340省道(含)、241省道(含)围成的中心城区道路上通行,3吨(含)以下厢式或封闭式载货汽车除早晚高峰外可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通行。按照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继续严格执行高污染车辆全天区域限制通行,加快推动老旧汽车淘汰报废,全面实行新能源汽车绿色专用车牌,并保障通行便利。全面推进车辆超限超载、安全技术检验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配合部门:区委农工办、金坛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金坛环保局、安监局、邮政分公司)

  3.强化“三重”(方面、隐患、区域)集中整治

  (1)整治重点方面交通秩序。大力推进主动勤务、机动勤务、效能勤务等城市交通管理机制创新改革,设立交通事故警情快处中心,强推轻微交通事故非现场快处快撤,破解“小事故、大拥堵”问题;按照不低于10辆标准组建“金坛交警铁骑”,提高快速反应、快速干预、快速排堵能力;推广应用可查缉、移动式、智能化交通违法监控监测技术手段,开展“典型案例大曝光”,发布严重交通违法“黑名单”,严查严打无证驾驶、套牌假牌、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司法局)

  (2)整治重点隐患和事故黑点。滚动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平面交叉路口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完成率100%,挂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2018年,重点完成丰田路、中兴路防护工程。严格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持续开展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清零”行动,严查“三超一疲劳”、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多部门参与的恶劣天气、客货车辆突发重大交通事故处置应急综合演练。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交通局、旅游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3)整治重点区域交通秩序。建立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路经营,广告牌、管线、树木及其他植物遮挡交通设施,停车设施挪用、占用,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等问题,清理整治面包车“三非”(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非法超员),违规超标、拼装改装车辆。制定车站广场地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依法查处“黑车”和“车辆乱停,人员乱行”等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环境。

  (牵头部门:金坛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委、交通局、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区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行动计划,组织参与部门指导各地开展好专项行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建立定期会商和专题协商制度,全力抓好城市交通畅行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推进。

  (二)加大投入。城市交通畅行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六大专项行动”的资金投入力度,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保障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管理设施和执法管理方面人、财、物的刚性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开展城市交通组织优化、智能化系统维护、乱点堵点科学治理等提供社会化专业服务。建立市民参与机制,畅通参与渠道,聘请专家咨询和市民察访,落实城市交通重大问题及治理对策社会公示和新闻发布制度,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三)严格督查。对照中央四部委制定的《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指标体系》,充分利用智能交通系统、互联网企业的监测数据和委托第三方抽样测评,对城市交通畅行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推进情况加强检查督查,对专项行动实际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动态的综合考评。将城市交通畅行工程进展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建设和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点评通报,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综合考核的参考依据,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编辑 盛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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