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审判

【概述】  2014年,市人民法院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866件,审结9037件。

  惩治刑事犯罪。2014年全年审结刑事案件540件,判处罪犯796人。坚持宽严相济政策,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案件199件,判处犯罪分子287人,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96名。对轻微刑事犯罪、过失犯罪、尤其是对确有悔改之意的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尽可能从宽处理,做到惩罚和挽救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2014年共对253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继续推进少年刑事审判,加强“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方针,坚持寓教于审,坚持对所有少年犯进行庭前走访、庭中教育、庭后回访和心理辅导,对符合条件的所有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为每一位未成年被告人安排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全年共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0件,环境污染案件1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有关案件。

  强化民商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509件,审结5903件,结案率90.69%。注重调判结合,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对婚姻家庭、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有必要为社会提供规则指引的案件,注重采用判决的方式。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类案件170件;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以及邻里纠纷类案件2374件;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类纠纷,保护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938件。依法公正审理各类合同纠纷3128件,平等保护不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审结金融借款及民间借贷案件1236件,保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制裁违约、欺诈行为。

  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1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0件。把实质性化解涉诉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立足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行政审判质量,提升行政审判影响。积极延伸行政审判服务触角,全年走访行政机关11家,认真听取他们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剖析相关案件的经验教训,提高行政案件执法水平;完善行政审判年度报告以及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专门台账,翔实登记负责人出庭情况、出庭效果及参与调处情况,定期报送市政府法制办,着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从量变向质变的转化,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形式效应大于实质效果的现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37%。

  规范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2568件,执结案件2488件,执结率96.88%。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10类涉民生案件480件,其中,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清理的32件案件也全部执结。新建执行指挥中心,扩大与公安、住建、工商、金融等部门“点对点查控系统”范围,全面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执行强制措施的基础上,加大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惩处力度,依法追究3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创新司法拍卖模式,利用淘宝网平台开展网上司法拍卖,降低拍卖成本,提高债权清偿率。共网上公开拍卖房地产、机器设备等拍品48件,涉案价值1.31亿元。

  加强审判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24件,审结21件。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工作,把握审查方向和裁定再审标准,做到宽严相济、宽严适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坚持一案一策,逐案梳理案件的起因、焦点,研究调处方案,做好法律释明、息诉服判工作。审结各类再审案件9件,同比增加800%,其中检察院建议再审5件,本院依职权再审4件。针对再审案件中绝大多数为虚假诉讼的情况,与检察机关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虚假诉讼的案件信息和动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制止虚假诉讼案件的发生。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原则,自觉做到“纠”“维”兼顾,依法改判再审案件1件,在维护裁判既判力的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化解信访难题。将涉诉信访案件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信访案件进行甄别,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未发现错误的,做好信访当事人的解释、疏导工作;未发现错误但信访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经审查为缠访缠诉的,依法及时终结。建立健全重大、敏感、高风险案件的诉前、诉中化解联动机制,着力解决征地搬迁、涉党政机关执行、土地流转、破产清算、群体性案件等重点矛盾纠纷和重点案件;健全分级管理、评议通报、排查化解、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能力,全年信访投诉率同比下降28.2%。

【助力社会发展】  2014年,市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服务金坛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市委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决策和审判执行工作中。建立法官驻村制度,将全院法官分派到93个行政村,开展驻村活动,指导人民调解,提升基层组织公信度,帮助基层组织研判社会形势,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注重群体性纠纷和重大信访案件的化解,全力化解金家园82户业主房产被抵押、方麓茶场155名改制工人社会保障、萌鑫服装厂44名职工追索工资等群体性纠纷9件,涉案800多人,办理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交办和中央巡视组转办的重点信访案件30件,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疏导协调为主、司法强拆为辅”原则,审结房屋拆迁案件10件,先后10余次参与老政府地块拆迁协调工作,开展强制搬迁2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推动诚信建设】  2014年,市人民法院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关于诚信诉讼的规定,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的识破机制和审查程序,依法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等行为56起。与市电视台合作,在金沙广场大型户外屏幕上和市电视台4套图文频道中向社会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80名,经审查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335名,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定期向社会发布法院依法制裁失信行为、运用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裁判的典型案例,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引领作用,敦促民众遵从公序良俗。

【加强普法宣传】  2014年,市人民法院采取“法官讲课,以案释法”的形式,全年共成功举办“法治大讲堂”讲座24次,走进茅麓小学,走进交通运输局,走进薛埠下杖村,提高学生、公务员、农民等各个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在《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报刊上发表文章20篇,在《江苏法制报》等省级报刊上发表文章84篇,在《常州日报》《常州晚报》等市级报刊上发表文章123篇,做好重大事件的法制宣传工作。与市司法局、电视台联合制作每周一期的《法在身边》电视普法节目,用法院受理的真实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治信仰,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新风尚,引导百姓在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中树立法律权威。

【践行民生司法】  2014年,市人民法院推行省高院统一的网络查询平台和电话语音系统“12368”,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包括案号、案由、立案日期、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在内的全部案件信息。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公开窗口功能,在法院审判大楼的大厅上方设置公告屏,滚动播出每天的庭审情况;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触摸屏,向公众公示诉讼文书格式、案件受理条件等信息。畅通院本部与法庭衔接沟通,化解立案难题,当事人来法院要求立案的,一律先予立案,再由院里协调案件的分配;当事人到法庭立案的,由法庭代为收取诉讼费,再由专人到院部办理缴费手续,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及时保障当事人诉权。以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法庭和物业纠纷四个巡回法庭为平台,依托93个乡镇巡回审判点,全年深入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和居民社区审理案件437件,方便群众诉讼。

【扩大司法公开】  2014年,市人民法院加强审判法庭科技化建设,实现所有案件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显示笔录的庭审“三同步”,全年共开展庭审网络直播10次,通过金坛山水网进行网络图文庭审直播2次,全面客观公开案件事实、定案证据以及诉辩观点、判决理由,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抓好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博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审判执行信息,方便群众通过新闻媒体了解法院工作。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市人大新任命人民陪审员47名,截至2014年年底共有陪审员128名,参审案件1942件,陪审率98.73%,超额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畅通了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渠道。

【狠抓司法廉洁】  2014年,市人民法院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有效提升法院的司法作风与精神风貌。建立月集中学习教育日制度,组织干警写廉文、征廉言、算廉账等活动,强化干警的自我教育;院长亲自上党课、讲传统、明得失,在思想上给干警敲警钟。开展纪检监察常态化教育,组织干警参观常州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参观茅山新四军纪念馆,重温法官誓词,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1017张,上门征求意见71次,召开座谈会3次,及时向党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全年共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200余人次。

【优化审判质效】  2014年,市人民法院从着力构建完备的审判质量控制体系入手,建立健全定案把关机制,明确并规范各类案件合议、讨论、决定的分类、分级定案程序,落实院领导、庭长、审判长、合议庭及承办人的审判责任。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探索尊重法官主体地位、符合司法审判规律的审判管理模式;扎实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机制“三评查”工作,加强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努力打造审判质量提升工程。

【提升司法能力】  2014年,市人民法院开展“送达难”专项调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商事诉讼文书送达工作的意见(试行)》,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文书送达工作意见(试行)》,有效缓解民事审判中的送达难问题;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调研,分析总结金坛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统一土地承包纠纷的裁判尺度,切实提升干警调研能力和业务水平。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对所有一线办案的27名法官(院、庭长除外)逐一进行庭审考评,有针对性地帮助提高一线办案法官的庭审能力;将包括庭长、副庭长在内的33名法官,分成刑事、行政和民事两个组,开展十佳庭审评选活动;通过开展审判法官一人一庭的考核评比庭、庭长示范庭、院庭长观摩庭、疑难复杂案件的模拟庭的“四庭活动”,提升法官的庭审能力。继续实施茁壮工程,由青年法官与指导老师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由资深法官手把手地指导青年法官庭审,提高其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定期开展青年法官答疑会,由资深法官对青年法官提出的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予以解答,提升青年干警的司法能力,为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目标夯实人才基础。(贾梦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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