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2年,市价格部门围绕“稳物价、推改革、强监管、建机制”的工作主线,突出“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价格机制,强化价格服务,履行价格职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
加强收费管理,优化价费环境。从收费源头把关,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进行重新梳理,编印《金坛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并免费发放给所有企业,以便对照维权。会同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落实对涉企、涉农及困难群体的收费优惠政策,全年共优惠各项收费900万元。贯彻中介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制度,要求各中介机构严格执行“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的规定,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进一步实施“收费在观察、减负在行动”专项活动,将10家收费观察点扩展到20家,以及时掌握涉企、涉农收费动态和现实情况。在收费年检中,注重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各类优惠收费政策落实和票据使用、“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情况的查验,做到突出主要收费部门、重点收费项目和中介服务收费,并会同市财政局实行收费项目与票据相对应的联网管理。共年检338份《收费许可证》。其中,重新核发195份;注销143份。为实现价费政策,确保社会、企业、群众对运行机制的公开监督,坚持具体业务办理公示、网上公示和现场收费点公示相结合,做到一栏(集中公示栏)一牌(收费公示牌)一手册(行政事业收费手册),并2次督查相关收费部门的公示情况。
履行价格职能,推进经济发展。组织实施资源价格改革,8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建立出租汽车油价联动机制。分别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民用天然气价格和非居民用自来水价格,出台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强化价格信息服务。先后完成农户种植意向、水价及水资源费、夏粮收购等19项专题调查,为上级价格宏观调控和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坚持“立足农村,服务三农”方针,借助价格监测网络,为种植养殖户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效。做好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围绕大米、杂粮、蔬菜、生猪等农产品价格和成品油、农资等重要工业原材料,做好价格监测动态分析,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和供销情况。全年共上报省、常州市局监测品种196个,报表226次,价格情况分析27篇。
强化监管力度,稳定物价水平。先后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治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教育收费和食盐价格等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96家单位。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市场价格服务和整治专项行动、试点推行明码实价工作和价格诚信建设,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增强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营造和谐稳定价格环境,维护群众利益。在抓好节日市场价格检查的同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市场巡查,实行逐街逐店全覆盖,做到常监督,常提醒,常规范,全年共巡查沿街店面近2000家(次),落实整改40余家。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对每一件价格举报(咨询)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55件,办结率、答复率均为100%。
关注民生价费,维护群众权益。及时贯彻省、常州市教育收费政策,从严审核服务性收费。会同教育部门对1所民办学校及6所省优质幼儿园进行成本监审,重新核定其收费标准。继续执行严禁学校培训办班的收费管理政策,从源头上制止中小学补课收费行为。全面贯彻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政策,积极配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搞好医药成本测算,建立新型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和价格管理机制。先后调整天南星和红参须等中药饮片、部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零售价格等13批药品价格。对房地产价格严格执行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一价清”和明码标价3项管理制度,全年共有3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对27个开发项目进行价格备案。推进平价商店建设,贯彻落实平价商店用水实行居民生活用水优惠价格政策,建立蔬菜类平价商店价格巡查考核管理制度,从基础工作、抑价惠民、明码标价、监测运行、守法经营、社会效果等6个方面进行定期考核,并落实对平价商店一次性价格补贴政策。认真做好常州市幸福菜篮子价格指数编制数据上报工作。
扎实开展价格鉴证(认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涉案财产、交通事故、破产企业资产、贷款抵押物价格鉴证(认证),全年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认证)2107件,涉及总金额108827万元。同时,会同地税部门,做好存量房交易纳税基准价格调查调整工作,全年完成存量房交易2308套,增税520万元。
(唐文武 姜涛晔)
【出台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11月16日,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对全市城乡供水区域内18米以上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实行统一管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包括储水设施、加压设备、水处理设备、配电设施、泵房内输水管线等设施的建设费用; 分别按建筑高度45米以下、45米~75米、75米~100米等进行分档收取。政策性保障住房二次供水的设施建设费和运行维护管理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调低供热价格】 鉴于市场电煤价格变化情况,市发改局为更好支持全市工业企业发展,依据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认真展开成本测算,自2012年7月1日起将金坛市供热基准价格从203元/吨下调至193元/吨,比周边地区供热价格水平普遍低5%左右,有效降低了用气企业的生产成本,促进了地方工业的健康发展。
(冯鲁明)
【开展“3·15”广场咨询服务活动】 3月14日上午,市物价局参加“消费与安全”政风热线--“3·15”大型户外直播活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布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平台等形式,由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向群众面对面答复咨询、受理投诉,近距离解疑答惑,引导市民增强价格法律法规意识,畅通价格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在“政风热线”现场直播环节中,局领导就居民关心的小区物业收费、民用管道燃气价格以及刚实施不久的“一般诊疗费”的内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韩腊梅)
【“金坛医药价格”QQ群】 针对药品价格调整频繁情况,为及时传递医药价格政策信息,倡导节能减排,积极有效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开设“金坛医药价格”QQ群(199938748),将2011年下半年以来的14批药品价格调整文件电子版全部放在QQ群共享中提供下载,发动科室全体人员和采价员广泛宣传,有40多家医疗单位和药店加入“金坛医药价格”QQ群。及时准确地传递金坛市范围内执行的医药价格文件,有效规范药品价格行为。
(冯鲁明)
【开展食盐市场价格专题督查】 食盐价格属于政府定价,实行市场专营。9月,为进一步规范小包装食盐价格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物价局组织价格检查局和价格管理科,分成2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市各大超市、副食品商店所销售的400克海藻碘盐(绿色食品海藻碘盐)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专题督查。从督查结果看,全市食盐价格总体平稳。各大超市400克海藻碘盐价格执行到位,仅个别副食品商店未能按照规定及时降低,少数规格品种食盐存在不同程度擅自涨价行为。督查组当场督促擅自涨价的经营者进行整改。
(王鸿林 孔小林)
【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金坛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秋学期,金坛市幼儿园收费类别划分为: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三大类,其中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的保教费和幼儿园的等级相对应,由原来的省示范园、市示范园、一类园、二类园、合格园5个等级合并为省优质园、市优质园、合格3个等级,严格规定各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之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盛新建)
【省及常州市物价局到金坛督查教育收费】 9月23日,省及常州市物价局有关领导到金坛督查教育收费并进行座谈。市物价局向督查组汇报金坛市教育收费政策落实和教育收费公示等情况,并与督查组就有关教育收费管理中存在的诸如农村学校界定、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普通高中艺术班收费、学生保险费、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军训服装费、教育服务性收费、票据使用等问题进行广泛探讨。省、常州市督查组对金坛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形成良好而规范的教育收费环境给予充分肯定,对部分疑点难点问题给予解答,并表示对市物价局提出的相关建议将作深入研究,以促进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
(黄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