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安委办〔2021〕72 号关于市党代会及国庆期间区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要求,9月26日上午,由区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主任周文俊副区长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就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检查,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确实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各企业单位要确实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周文俊一行对常州市金坛区天龙液化气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坛中等专业学校、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河海大学长荡湖大学科技园(一期)产教研发中心和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单位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周文俊最后强调:各级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巡查监管,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加强各单位干部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确保节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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