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相关要求,近日,薛埠镇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社区教育中心等部门对全镇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在督查之前召开会议,进一步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常州市政府颁发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常政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明确本次督查任务,提出相关要求。督察组一行在薛埠镇司法与社会事业局局长贺罗凤的带领下,来到各培训点查看了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消防安全设施等;详细询问了学员家属(同居住人)近14天的出入、体温监测、“苏康码”使用、办学场所日常消杀等情况;仔细查阅了疫情防控日常管理的相关台账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及时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无证无照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疫情当前,督查组特别要求各培训机构务必在思想上提高警惕,对发现从南京或其他省市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要及时上报,中小学生非必要不跨设区市流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自我保护措施,同时希望各培训机构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做好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防御应对准备工作。
据悉,本次督查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培训机构对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了认识,促进了该镇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发展,对灾害性天气也增强了防范意识。该督察组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规范办学的跟进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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