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抗击新冠肺炎 > 群防群控 > 内容
儒林镇:财政所强化自我监督
  信息来源:儒林镇 发布时间:2020-02-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打铁必须自身硬。儒林镇财政所作为一级财政部门,不仅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做到“律人”,还从制度入手,积极采取措施对自身进行监督,做到“律己”,全面提升对财政资金的管控水平和自身的“免疫力”。

一、强化定岗定责。从强化财政所各项职能出发,加强财政所内控制度,明确正副所长职责、各岗位会计职责、非税收入管理员职责、政府采购管理员职责、资金监管员职责、社保专管员职责、资产管理员职责、财政监督员等诸多岗位职责,以岗定责,定责到人,同时完善内部牵制制度,针对不得兼任的岗位坚决实行分人管理,做到分工合理、相互牵制。

二、强化“自我净化”。一是将本级财政、上级财政拨款和村级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实行统筹规划、分类登记、跟踪和监管,专项资金实行专户专人管理;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找准财政核心业务以及民生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点,逐一梳理细化,加以重点防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细化落实防控的内容和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参与和开展各项廉政主题教育活动;三是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依托财政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流程,对乡镇预算编制、账务处理、资金监管、惠农补贴、政府采购、债权债务等乡镇财政业务实行分项运作、综合协调和汇集管理,逐级传递和反馈,实现财政信息的“全流通”,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的监管能力;四是强化财政监督结果运用,加大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注重构建长效机制,防范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发生。

三、接受外力监督。一是实行开门办公,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财政所的运行机制、责任人和服务承诺上墙、上网,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箱,向群众广为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意见16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二是儒林镇财政所主动联系纪检监察等部门,深入开展财政内部审计,从发票审核、支付流程、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运行管控等多方面入手,在自我约束上“动刀子”,于细微处见真章,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服务优秀、能打硬仗的财政队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