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审计

【概况】  2017年,全区完成审计项目35个(不含区领导临时交办的跟踪审计项目),提交审计报告和专题报告等66篇,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9.1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避免损失7.68亿元,促进建立健全制度17项,制定整改措施97个。发出移送处理3份,移送处理事项3个。区审计部门撰写信息及论文256篇,获采用285篇次,其中国家审计署采用42篇、省审计厅采用50篇。区审计局获评2016年度江苏省审计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县级审计机关、常州辖市(区)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调研工作先进单位、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年内,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开展国家和省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沿着政策和资金两条主线,重点检查2016年度及2017年1—5月,产业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实及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涉及财政、发改、经信、科技、人社、国土六部门和博瑞油泵油嘴、亿晶光电、金坛汽车工业3家企业。

【财政审计】  年内,开展2016年度全区预算执行审计,关注财政收支质量、存量资金盘活、政府性债务管理、营改增政策效果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等情况。重点查看建筑行业税收征管情况,延伸查看区委农工办、总工会、妇女联合会等10家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合国有资产、民生热点等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国(公)资产注册成立社会组织和2016年度全区公交企业运行情况3个专项审计。开展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7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46亿元。同级审、全区国(公)资产注册成立社会组织审计报告以及《我区政府出台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先征后返政策应予调整》等情况反映,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批转。

【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  年内,按照审计署统一组织,派出5人审计组赴镇江扬中,开展2016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组查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棚户区改造及货币安置等方面问题8个,促进建立健全制度1项,制定整改措施8条。

【经济责任审计】  年内,完成金城镇、朱林镇、人社局、文广体局、农工办、总工会、民政局、民防局等13个镇、单位原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完成13个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8838.48万元,促进建立健全制度8项,制定整改措施36条。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年内,结合朱林、薛埠、直溪、茅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4个镇(板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镇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看矿产资源、土资源、水资源、林业资源和环境资源的保护利用情况,合理界定领导责任,促进资源合法合理高效开发利用。

【公共投资项目审计】  年内,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介入跟踪监督,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节约资金6.75亿元。审结延政西路西延、开发区标准厂房、指前镇西湖馨宁安置小区等716个工程结算2131份,送审金额48.31亿元,直接核减项目工程款6.37亿元。重点项目跟踪审计。跟踪审计人民医院整体迁建、茅山旅游大道、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等96个重点工程。跟踪审计投资金额218.21亿元,提出审计建议28条,促进建立健全制度1项,节约建设资金0.38亿元。审计组撰写的《我区建设项目土资源和建筑垃圾管理利用应引起重视》《应强化监理在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中控制造价的法定职能》等情况反映,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转,促进区政府出台《金坛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

【审计管理机制完善】  年内,主动适应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提出的新要求,贯彻审计体制改革办法。做好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对接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审计计划,严格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加强审理工作。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出台《金坛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金坛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贯彻全国审计机关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区政府修订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完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责。规范审理和统计工作。落实专职审理人员对每个审计项目进行审理,确保审计结果准确、可靠。同时,对重大项目开展科室交叉审。落实专门统计人员,准确填写审计台账,确保做到零差错。(孙蕾)

(编辑 储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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