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政府法制

【概述】2015年,金坛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和法制工作总体思路,抓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线,积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行政复议和应诉。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精神,成立了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统筹行政复议资源,完善受理、审理程序和制度。区政府法制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引入听证模式,通过召开听证会,给各方当事人提供自由陈述意见、进行辩论反驳的机会,增强了行政复议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和公信力。全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0件,受理51件,不予受理9件。审结的案件中,经复议决定维持的14件,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18件,因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或者逾期未补正材料而终止的12件,作出确认违法决定3件。全年区政府作为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和被上诉人的案件共53起,没有一起败诉的案件。

规范性文件审核。区政府法制办围绕全区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从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入手,改进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方法。完善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制度,征集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确定政府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8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强化对以规范性文件增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事项的审查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有效,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法制培训。坚持行之有效的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不断加大公务员招考录用环节法律知识的考察力度,强化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学习,通过参加上级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授课、行政执法工作交流、案例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其法治理念。4月,区政府在前三年轮训1309人次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上,再次启动新一轮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并将培训经费依法纳入财政预算。

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范围。各镇(区)、街道、各部门确定了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依法做好答复,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2015年,区政府法制办对受理的5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进行了答复,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罗锦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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