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选编

  • 中共金坛市委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快速发展的意见
  • 中共金坛市委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 中共金坛市委 关于印发《金坛市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勤政廉政十项规定》的通知
  •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坛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城镇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的批复
  •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薛埠镇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的批复
  •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尧塘镇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的批复
  •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直溪镇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的批复
  •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朱林镇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的批复
  •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指前镇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的批复
  •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儒林镇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的批复
  •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城街道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的批复

金坛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朱林镇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的批复

坛政复〔2013〕47号
(2013年8月31日)

朱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行政村区域优化的请示》收悉。为适应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研究,同意你镇对原1 5个行政村(社区)进行优化,优化后的行政村(社区)总数为9个,减少6个。

  一、撤销朱林村和巷头村建制,将该两个村的原辖区进行合并,合并后设立新的行政村,村名为朱林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朱林村。

  二、撤销五联村和咀头村建制,将该两个村的原辖区进行合并,合并后设立新的行政村,村名为龙溪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咀头村。

  三、撤销长兴村和王家村建制,将该两个村的原辖区进行合并,合并后设立新的行政村,村名为长兴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长兴村。

  四、撤销西岗村和高桥村建制,将该两个村的原辖区进行合并,合并后设立新的行政村,村名为西岗村,办公地点设在原西岗村。

  五、撤销三星村和李巷村建制,将该两个村的原辖区进行合并,合并后设立新的行政村,村名为三星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李巷村。

  六、撤销唐王村和土山村建制,将该两个村的原辖区进行合并,合并后设立新的行政村,村名为唐王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唐王村。

  七、保留红旗圩、沙湖、黄金三个村建制。

  八、东林、西岗等2个村居合一的社区居委会与原行政村合并优化后所新设的行政村(社区)合署办公。

  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后,原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名称自行终止。

  新设立的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及时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成员,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加强对本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政务、财务的管理。新设立的社区居委会,要按省社区建设示范市的标准搞好软硬件设施的建设。镇政府要妥善处理好调整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做好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主自治工作。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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