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23专题 > 维护交通安全 共筑平安家园 > 法律法规 > 内容
关于转发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印发车驾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4项便利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3-05-05 【打印】 【字体:

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为贯彻4月14日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视频部署会要求,推进车驾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便利措施落地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制定了《车驾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4项便利措施实施细则》(公交管〔2023〕10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部局视频培训会和总队制定的《全省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请各地于5月18日前报送4项措施实施准备情况;6月1日报送首日实施情况;6月起每月底报送落实进展情况。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2023年5月4日


公交管〔2023〕106号

关于印发车驾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4项便利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交警总队:

为贯彻4月14日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视频部署会要求,推进车驾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便利措施落地落实,我局制定了《车驾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4项便利措施实施细则》,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各总队要及时上报改革实施准备和贯彻落实情况,于5月20日前将4项新措施实施准备情况报我局;自6月起每月底将4项新措施落实情况报我局。(电子文档报送地址:ftp://10.1.1.177/车辆管理处/车驾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4项便利措施落实情况文件夹)

附件:1、车驾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4项便利措施实施细则

          2、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预查验试点工作规范(试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