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3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任务已完成,金坛区第三方核查机构按要求进行了核查,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核查结果进行了抽查,最终确定了作业面积和补助金额,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4日。
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0519-80189181、金坛区财政局0519-82328723。
附件: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公示表.xlsx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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