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
为加快全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体系,促进高标准农田工程健康运行,更好地发挥农业基础设施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粮食安全,现就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点建设(以下简称示范点)制定实施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保障,是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优化工程长效管护机制。重点支持以粮食生产为主,选择连片规模较大、工程管护落实较好、自然禀赋良好、预期成效显著的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建成农田基础完备、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示范效应强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二、申报主体
2021年全区拟建设1~2个示范点,以行政村为主体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示范点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 3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200亩。
2.坚持集中连片。围绕粮食产业,突出重点区域,实现连片打造。
3.以示范点创建为契机,将美丽乡村建设与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把示范点打造成一幅农业高质高效、乡村环境优美、农民宜居宜业的“三农”画卷。
4.示范点创建要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标准。
四、补助标准
单个示范点补助资金不超过25万元。
五、考核原则
允许对之前建设的农田进行改造提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定具体的工程措施推动农田连片整理和生态建设,构建工程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达到农田设施配套完备、灌排控制方便快捷、田地平整土壤肥沃、农机作业便利高效、环境改善生态美好、建后管护规范长效、产出效益持续较高的发展水平。具体建设标准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田间道路维持路面平整,路沿路肩完好平直,保持畅通,路牌等标志保持完好。灌排工程及配套设施要定期检查,确保井、泵、井房、管道、桥、涵、闸、井台、渠道、出水口、配电等正常运行,渠道应及时疏浚,保持通畅。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工程要做到缺额补栽,保持总体完好。
六、考核分值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共25分)
依照本年度区级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创建的目标任务,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和管护投入的,根据年度投入的资金量进行考评。
(1)投入的资金量<5万元,得10分。
(2)5万元≦投入的资金量<10万元,得15分。
(3)10万元≦投入的资金量<15万元,得20分。
(4)投入的资金量>15万元,得25分。
(二)建设管护情况:(共70分)
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内容并及时做好台账资料记录。
(1)建立管护制度。实行村级责任管护制度,按照“工程属地管理”原则实施责任追究。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有具体、明确的管护制度,管护工作要落实到人,以承包形式进行工程管护的,项目区村(居)要与管护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合同各方权利和责任。(10分)
(2)落实管护责任。设立统一规格公示牌,公示管护责任人、管护内容以及监督电话,以利社会监督。
管护主体要认真落实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建成后管护工作,宣传高标准农田建后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农民珍惜爱护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所有村民都有维护高标准农田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损坏农田工程设施的行为。
各管护主体要把管护工作纳入议事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管护存在问题。(10分)
(3)明确管护内容。管护人员应熟悉管护区内工程设施布局和现状,明确管护范围,每月应不低于2次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
定期检查水利设施,确保井、泵、井房、管道、桥、涵、闸、井台、渠道、出水口、配电等设施完好,保证正常运行,及时对渠道除草、疏浚。(15分)
路面平整,无沉陷、裂缝、损坏现象,路沿石、砖完好平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通,清洁卫生。(15分)
林网树木长势良好,修剪规范,无缺棵、折损现象,成活率、保存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15分)
标牌、标志保持醒目、清晰、完整。(5分)
(三)台账资料整理情况:(共5分)
及时收集汇总建设任务和长效管护有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以及合同协议、经费使用、检查考核等资料,并装订成册。
七、申报流程
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点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来支持各地农田项目建设。
(一)申报时间:各镇(街道)按照本文件要求组织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筛选,并在8月20日前,填报《2021年度区级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表1)。
(二)审核确认: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镇(街道)提交的申报表开展现场察看,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行政村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三)中期(随机)检查:区农业农村局和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将依照《2021年金坛区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建设检查表》(见附表2)内容组织分别进行中期(随机)检查,检查结果记入考评验收总分。
(四)年度考评:12月上旬,区农业农村局将组建考评小组并发布考评通知,依照《2021年金坛区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建设考评表》(见附表3)内容组织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在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补。
八、奖补方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点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形式,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考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
(一)对考评分值低于70分的,将不予以资金补助。
(二)对考评分值达70分及以上且低于80分的,按15万元进行补助。
(三)对考评分值达80分及以上且低于90分的,按20万元进行补助。
(四)对考评分值达90分及以上的,按25万元进行补助。
九、资金管理
本年度已成功创建并享受奖补的单位,应继续加强示范点管护,须参加下年度考核(不再享受本奖补),如分值低于70分,将取消其高标准农田示范点资格,收回奖补资金,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 1、2021年金坛区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建设申报表
2、2021年金坛区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建设检查表
3、2021年金坛区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建设考评表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2日
全文及附件下载:2021年度金坛区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建设实施指导意见.docx(点击下载)
2021年度金坛区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建设实施指导意见.pdf(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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