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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我区开出首张未依法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罚单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1-0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对常州市金坛区某公司未按规定依法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金坛区对未依法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今年9月7日,金坛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对常州市金坛区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出售鸡蛋时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考虑其是初次违法且未造成社会不良后果,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前改正。2023年11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2023年10月31日出售鸡蛋367箱、2023年11月1日出售鸡蛋81箱,且仍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给购买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改正。执法人员通过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现场普法,督促该公司按规定改正其违法行为。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产地准出、质量安全追溯的重要载体,通过承诺达标合格证可以查看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承诺内容、承诺依据等信息。自202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作为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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