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苏文明委〔2022〕1号)。金坛区局在2019-202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中,顺利通过,蝉联“江苏省文明单位”这项殊荣。
近年来,金坛区局聚焦税收主责主业,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走在前列,作出表率。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主动承担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疫情防控等工作,彰显社会责任和担当,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效推动精神文明创建与税收事业齐进步、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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