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抗击新冠肺炎 > 防控通告 > 内容
关于调整市民乘坐公交车部分疫情防控要求的通告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3-3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按照省政府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的决定,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区公共交通运行实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取消市民乘坐公交车需出具苏康码或健康码的强制规定,同时取消车辆核载人数限定和隔位就座的要求。

其他疫情防控措施不变。

特此通告

常州市金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交通管控组

2020年3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