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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金坛企业复工人员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2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公司、区直属单位,全区企业:

为加强企业复工人员管理,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分类管理

1、从疫情重点地区来坛的企业复工人员,由属地镇(街道、园区)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期满后,由企业到属地镇(街道、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集中申领《通行证》。

2、非疫情重点地区来坛的企业复工人员,由企业严格把控员工入口关,加强员工轨迹排查、健康检查工作,做好员工信息登记、建档工作,由企业到属地镇(街道、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集中申领《通行证》。

3、企业员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企业要及时向属地镇(街道、园区)主管部门报告,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镇(街道、园区)要及时跟进开展防控措施。

二、人员出入管理

4、所有企业复工员工凭《通行证》出入小区、村及厂区,各小区、村管控人员不得限制在本小区(村)有固定住所(含自有住房、租赁住房)、体温正常的企业员工出入居住场所。

三、人员登记报备

5、非常州籍复工人员暂无明确接收企业的(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人员),要及时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登记报备,自主申报 14 天内旅居史,提供手机漫游记录证明,经健康检测后由(居)委到镇(街道、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领、发放《通行证》。

6、派出所要加强与企业、村(居)委对接,主动上门为非常州籍复工人员办理居住证。

四、人员隔离管理

7、对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相应工作措施。

五、人员安全防护

8、复工企业要加强对厂区管理,做到对外封闭管理,对内分片隔断,减少人员流动。加强集中用餐管理,提倡分批就餐、错时就餐、设置隔挡、送餐到人等措施,不得扎堆、面对面就餐。

9、复工企业要加强厂区集中居住场所防护管理,新入住的员工不得和原有入住人员混居,加强人员入住甄别、居住区域消毒、有害垃圾处理、疫情预防宣传等防控工作。

10、企业接送班车要固定人员、固定座位、固定时间,做到每个车次人员名单和座位号可查,接送完后要及时通风、消毒。

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

2020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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