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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租房补贴相关问题
信件内容: 领导:

       您好,我是今天8月份入职金坛一家企业的硕士研究生,了解到本区政府的租房补贴是于每年5月和11月进行申请和发放,但对具体发放措施不够了解,假如我现在租房居住,到明年5月份,社保满六个月,再进行租房补贴的申请,此时发放的补贴是我从申请日算往后的补贴,还是上半年的租房补贴呢,计算月份是否要扣除六个月,从第七个月算补贴范围。恳请答复,谢谢
留言时间: 2022-10-16
回复时间: 2022-10-18
回复内容: 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已与服务对象电联,并了解相关情况尤其是主要诉求,告知其可以在符合《“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实施细则》中“2021年1月1日之后包括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以及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工作的常州市企业引进的毕业2年之内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满足在常州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等条件,直接登录“我的常州APP”“创新政策速兑”中申请“青年人才租房资助”,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申领。 申请人若符合在2021年6月30日之后我区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高级技师、技师、在金坛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金坛区无自有住房、入住已备案的人才公寓或在我区自行租房居住,且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的条件,可按照我区新时代“金沙英才计划”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之上,按区级政策的标准给予补齐。
回复单位: 金坛区住建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