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月3—5日在金坛市民中心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沈东所作的《区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区发改委提交的《金坛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和财政局提交的《金坛区2017年财 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王跃中所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宋文良所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王强所作《 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就相关工作报告分别作出决议。
大会主席团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冯锁强所作《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和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新辉所作《关于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88件,其中包括经审查不具备立案条件,均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4 件议案。
大会通过《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选举纪海平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1月3日,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 (区人大 供稿)
【金坛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全年共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关于政府半年工作、财政预算执行、财政决算、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及建设资金安排、2015—2017年度金坛区劳动模范评选、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 成、“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为民办实事、代表建议办理、代表资格审查、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等情况的汇报。听取部分常州市人大代表述职情况。评议区规划局、区统计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两年来的工 作情况。专题询问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听取和审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常委会分别通过《金坛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关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规范履职的规定》《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金坛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 查监督办法》,作出《关于授予2015—2017年度金坛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接受樊莹同志辞去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批准金坛区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定》《关于批准2018年本级政府支出预算调整的决定》《关于确 定金坛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关于召开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接受王美芳同志辞去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监委主任、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人次,组织宪法宣誓15人次。
【金坛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全年共召开13次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中医药事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两个加快攻坚突破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情况以及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