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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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

【概述】  2010年,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目标,采用实物安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落实经济适用住房255户,新增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52套,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567户,全面完成2010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廉租住房】  2010年,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620户申请廉租住房申报家庭进行会审,并将会审结果通过社区公告栏、住房保障网、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召开全市廉租住房安置会议,举行租金补贴发放仪式,确保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拿到政府发放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全年共发放租金补贴家庭567户,计114万元。对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在廉租住房户型、面积、厨卫等功能上,精心设计、装修,提升廉租住房舒适度和满意度,共有14户家庭喜迁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2010年开发建设南洲花园经济适用住房三期工程,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采用实物安置和货币补贴两种安置方式共安置经济适用住房255户。对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的对象,购房后领取货币补贴进行登记。对货币补贴采用“当月申请,按实核定,次月拨付、委托发放”操作程序,全年共发放货币补贴82户,补贴金额180万元。

【住房流通市场服务】  2010年,根据《金坛市已购成本价住房上市交易暂行办法》规定,全年核准房改房接轨补价212户,补价金额97万元;成本价改房房上市交易登记308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登记354户。

【公有住房售后修缮管理】  市房改办加强对公有住房出售后的修缮管理,保护住户的使用安全和合法权益,对售后住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按照维修房屋(单元)面积每平方米5元标准核定,一次性支付费用。全年受理房屋维修21户,支付维修经费4.6万元。(刘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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