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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西城街道违法建设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154G/2025-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西城街道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西街发〔2025〕13号 发布机构 西城街道
产生日期 2025-07-10 发布日期 2025-07-2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西城街道违法建设处置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0日西城街道违法建设处置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西城街道辖区范围内建设管理秩序,明确违法建设管控职权划分及投诉
 
关于印发《西城街道违法建设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
坛西街发〔2025〕13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西城街道违法建设处置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0日

西城街道违法建设处置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西城街道辖区范围内建设管理秩序,明确违法建设管控职权划分及投诉举报线索处置流程,深化推广基层社会治理“儒林实践”,强化网格管理覆盖、明确线索处置职责、建立完善的预处理机制,进一步压实违法建设属地职责,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夯实行政执法有力支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相关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

(一)政法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法办)

负责“12345”、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线索派件工作。

负责对违法建设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负责因违法建设查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引起的信访、维稳工作。

(二)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建管办)

负责按照审批内容对经审批的房屋建设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违规建设当事人自行整改,确保建设符合审批内容。

负责对小型工程施工范围、红线、面积、层高等进行核查,建立日常生产巡查制度,对发现违法建设的,应及时制止,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城街道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办法》(坛西街发〔2024〕25号)规定进行处置。

负责对申报翻建、维修房屋的“三原”、形态、风貌等进行确认。

负责对新建、翻建、改扩建房屋等进行放样,对房屋加固、屋顶维修、地下室开挖等进行尺寸测量,并对在建项目进行专业指导。

负责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对农村违法建设进行协助认定。

(三)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安监办)

负责西城街道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管控的监督指导、行政执法、考核等工作。

负责对村(社区)工作人员及网格员开展违法建设管控形成的巡查日志和管理台账进行检查。

负责对违法建设管控相关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和人员开展违法建设识别和发现能力的业务培训。

负责配合建管办开展新建、翻建、改扩建房屋放样。

负责对未履行管理职责,未劝阻、制止违法建设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罚。

负责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对在建违法建设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负责对接区资源规划局,对违法建设进行认定。

负责对不属于街道下沉执法事项范围的违法建设按规定进行移送。

(四)村(社区)

村(社区)对违法建设负属地管理责任,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在辖区内建立违法建设巡查体系,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落实巡查管控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发现违法建设的,第一时间进行劝导并采取有效措施现场制止,督促当事人自行整改或拆除,同时报备至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区域内开展违法建设巡查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巡查管理、劝阻和制止等措施。

负责配合、协助执法安监办对违法建设依法处置。

负责配合建管办开展新建、翻建、改扩建房屋放样、房屋在建过程中测量等监管工作。

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新建、翻建、加建围墙等进行管理和约束。

负责配合建管办对申报翻建、维修房屋的“三原”、形态、风貌等进行确认。

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涉及房屋、围墙建设的矛盾化解工作。

二、违法建设处置流程

(一)在建违法建设

1.村(社区)发现在建违法建设后,应立即赶到现场责令停工,并在24小时内填写《违法建设线索移交单》上报执法安监办,同时将相关信息报建管办,会同建管办、执法安监办共同进行现场查勘。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城街道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办法》(坛西街发〔2024〕25号)规定,适用范围内符合小型建设工程纳管要求的,建管办按规定查勘确认后,按规定进行纳管。不符合小型建设工程纳管要求,执法安监办收到建管办反馈后按规定受理案件。符合小型建设工程纳管要求,但纳管后拒不执行制止或整改要求的,建管办填写《常州市小型建设工程违法行为移送单》至执法安监办受理案件。

3.执法安监办受理案件后2个工作日内向违法建设当事人开具《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在通知书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强制措施的审批工作;

4.村(社区)可自行协调处置在建违法建设,处置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处置完成的填写《违法建设处置结果单》报执法安监办,未能按要求处置的,应及时填写《违法建设线索移交单》报执法安监办。

5.执法安监办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完毕(特殊情况除外),消除违法行为;

6.执法安监办对其他不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在建违法建设按相关规定处置,不属于街道管辖范围的其他违法建设按规定及时进行移交。

7.执法安监办对立案查处或移交其他部门的违法建设,均需按时抄报建管办。

(二)存量违法建设

1.经查投诉举报线索为存量违法建设的,村(社区)应于2个工作日内复核现场,调查明确投诉举报具体原因,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调解完成的,10个工作日内填写《违法建设处置结果单》报执法安监办。

2.村(社区)无法调解的存量违法建设投诉举报,应及时填写《违法建设线索移交单》报执法安监办,上报街道通案讨论,由村(社区)汇报前期调解处置情况。

3.确需查处的存量违法建设,应依照法定期限立案(不予立案的情形经街道通案讨论后决定),并在调查终结后及时上报街道,经街道通案讨论后做出处理。

4.执法安监办对不属于街道管辖范围的违法建设按规定及时进行移交。

(三)12345工单信访等投诉件处置及回复

1.12345工单等信访投诉件实行“双派制”,应及时转派至相关村(社区)及执法安监办。

2.村(社区)先行介入处置,答复的工单需由执法安监办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处置并答复。确需执法介入的,由执法安监办补充答复并按规定受理。

3.涉及多部门的案件,根据部门职责,由村(社区)答复、执法安监办审核后,按规定转派至相关职能部门。

三、考核机制

(一)违法建设巡查管控与西城街道村(社区)干部全员差异化考核挂钩,进行加扣分。

1.加扣分分值根据违法建设种类及规模进行定值,经街道通案会确定实施。具体情形如下:

(1)门头加建、围墙加高、平改坡、彩钢瓦房等违法建设情节轻微,邻里矛盾较小的,计0.5分;

(2)围墙加建(占地)、沿街建筑开门、檐口抬高(30cm及以上)、院子封闭、建设简易结构建筑物(阳光房等)、光伏发电设施超高等违法情节一般,邻里矛盾较大的,计1分

(3)砖混及现浇房屋、房屋加层、大型钢架结构建筑物、大型厂房、开挖建设地下室、占用架空层等违法建设情节较重,对邻里影响极大且难以整改的,计2分。

2.各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等加扣分方式

(1)在建违法建设,协调后当事人自行拆除的,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相应加分;未能有效处置且未及时报执法安监办的,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相应扣分。

(2)存量违法建设投诉举报,根据化解数量及具体情形进行加分,未积极参与存量违法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的,根据具体情形进行扣分。

(3)相关加扣分情况在每月街道通案会上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为加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双倍扣分并报街道纪工委处置。

3.建管办扣分方式

各村(社区)、执法安监办上报应纳入街道小型建设工程监管的建设项目而不纳入的,以及已纳入小型建设工程监管而未发现违法建设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相应扣分。

(二)执法安监办工作人员加扣分方式

执法安监办工作人员(内设岗位为:网格员、网格长、片区长)根据《西城街道执法安监办外聘人员考核办法》(试行)中关于违建管控考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1.在日常巡查中,新建违建未能及时发现的按考核规定扣分。

2.促使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按考核规定加分。

(三)执法安监办根据违法建设处置情况,每月进行工作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村(社区)年度考核,按问题种类扣分至扣完为止。

四、执纪问责机制

(一)未能巡查发现的情形

新建违建未能及时巡查发现的,对相关工作人员、网格长等进行约谈提醒。年内同一综合网格发生2次及以上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对于违法建设情节较为严重,或导致群众通过“12345”平台等途径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二)发现后未制止或进一步处置的情形

发现新建违建后,未能及时调解制止且未及时上报,导致违法建设行为实施完毕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务处分(特殊情形经街道通案同意的除外)。

(三)各村(社区)、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履职不力、弄虚作假,协助违法建设当事人掩盖违法事实、逃避监管处罚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务重处分,同时追究各村(社区)、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附件:1.违法建设线索处置流程图

          2.纪工委执纪问责流程图

          3.西城街道违法建设线索移交单

         4.西城街道违法建设处置结果单

附件1            

违法建设线索处置流程图

附件2    

纪工委执纪问责流程图

附件3    

西城街道违法建设线索移交单

违法建设

线索来源

□ 村(社区)巡查

日 期:

□ 网格员巡查

日 期:

□ 城管队员巡查

日 期:

□ 投诉举报等

日 期:

违法建设

具体地址

建设主体

基本信息

当  事  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违法建设

类型

□房屋     □其他建(构)筑物            

发现违法建设

时主体情况

房 屋:

□下屋脚或一层主体建设未超过1米

□违法建设处于一层主体建设超过1米或一层已封顶

□在建二层或二层封顶□已建成

其他建(构)筑物:□在建  □已建成

巡查人员

(签 章)

村(社区)负责人

(签 章)

处置经过

及结果

    日 期:       

移交部门(签章)

            日 期:      

受理部门(签章)

            日 期:    


附件4    

西城街道违法建设处置结果单

违法建设

线索来源

□ 村(社区)巡查

日 期:

□ 网格员巡查

日 期:

□ 城管队员巡查

日 期:

□ 投诉举报等

日 期:

违法建设

具体地址

建设主体

基本信息

当  事  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违法建设

类型

□房屋     □其他建(构)筑物               

发现违法建设时主体情况

房 屋:

□下屋脚或一层主体建设未超过1米

□违法建设处于一层主体建设超过1米或一层已封顶

□在建二层或二层封顶 □已建成

其他建(构)筑物:□在建  □已建成

处置经过

及结果

日 期:     

村(社区)负责人

(签 章)

日 期:     

城管中队负责人

(签 章)

日 期:     

街道执法安监办

(签 章)

日 期:     

分管领导

(签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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