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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连续3年以上未参加年检联合收割机、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中型拖拉机牌证的公告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2-0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公告注销其证书、牌照”的要求,现将常州市金坛区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联合收割机、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大中型轮式拖拉机依法进行公告注销。

附:连续3年未参加安全检验联合收割机、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大中型轮式拖拉机名单.doc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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