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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2-1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常州市金坛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21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抽查3家汽车拆解单位,产生的汽柴油处置均不规范,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二、责任单位

区商务局、金坛生态环境局、朱林镇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常州市商务局、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汽车拆解单位,规范废弃汽柴油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五、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对现有汽车拆解单位开展排查,重点检查汽车拆解过程产生的废弃汽柴油产生、贮存、处置情况以及台账记录,建立问题清单。

(二)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序要求,推动整改落实。

(三)对新增汽车拆解单位严格初审,确保产生的废弃汽柴油规范处置。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规范化设置各类危废、固废管理台账,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相关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二)预处理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2#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设施风量为15000m³/h。

(三)建设一座面积为833.5㎡的危废暂存库,并单独隔离为4间,用于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其废弃汽柴油等贮存过程中有少量VOCs产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米高2#排气简排放,废气处理设施风量为25000m³/h。

(四)产生的危废严格按要求进行入库记录,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针对废汽油、废柴油等废油液类危险废物暂存分别设置了容积为1t防爆吨桶8个,分别贮存废弃油液。

(五)落实库房双人双锁管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1日)向金坛区委、区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9-82369018

电子邮箱:jintan263@126.com

中共金坛区委   金坛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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