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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2-1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常州市金坛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20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全市较大及以上等级环境风险企业487家,2022年地方抽查部分预案应备案企业发现近七成环境应急预案存在问题,督察组抽查12家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普遍不到位。

二、责任单位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

三、验收单位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提升环境应急预案质量。

五、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推动督察组抽查金坛的2家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严格落实备案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上报预案按要求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并完成备案。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抽查力度,每年组织专家对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备案企业名录内不低于30%的企业预案进行抽查,对发现预案编制质量较差的企业和相关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深化隐患排查落实。结合常态化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机制,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常态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较大等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开展抽查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常州市金坛汤庄电镀有限公司完成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的整理;江苏加怡热电有限公司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并于2023年12月26日备案。

(二)组织专家开展抽查。金坛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单位,组织应急库成员专家完成52家企业应急预案的抽查(抽查比例34%),并形成《关于抽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情况通报》(坛生态委〔2023〕7号)。

(三)落实隐患排查周报。金坛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省、市隐患排查工作要求,4个环保所将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每周开展隐患排查并汇总上报,2023年排查突发环境隐患问题112个,并督促问题企业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1日)向金坛区委、区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9-82369018

电子邮箱:jintan263@126.com

中共金坛区委   金坛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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