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池塘改造促进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65号)、《关于印发2022年常州市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农发〔2022〕80号)、《关于做好 2022 年省级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22〕12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坛财联字〔2022〕12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镇级推荐和区级初审确定了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建春村民委员会和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长山村村民委员会申报该项目。
我局组织了相关专家对项目单位委托第三方设计公司设计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集中评审。专家组听取了项目情况汇报,查看了台账资料,经质询讨论一致认为项目单位符合申报要求,同意立项。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原则上同意项目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实施项目。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30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7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13200;也可致电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0189068。
金坛区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情况表
序号
|
实施
主体
|
项目
地点
|
面积
(亩)
|
主要
建设内容
|
项目
联系人
|
1
|
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
建春村村民委员会
|
建春村
|
415
|
基础设施、进排水、尾水净化区等改造
|
潘一炳
|
2
|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
长山村村民委员会
|
长山村
|
545
|
基础设施、进排水、尾水净化区等改造
|
陈云
|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