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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金城镇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2144/2024-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金城镇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文件编号 镇政发〔2024〕7号 发布机构 金城镇
生成日期 2024-02-04 公开日期 2024-03-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有关村、社区,机关各部门:现将《2024年金城镇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2月4日2024年金城镇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和巩固全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果,引导群众安全合法燃放,劝阻违规燃放,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在
 
关于印发《2024年金城镇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现将《2024年金城镇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

2024年金城镇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和巩固全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果,引导群众安全合法燃放,劝阻违规燃放,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相关村(社区)、各部门组织协调能力和执法部门力量,动员社会各方资源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2024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切实做到“禁放区内零响声,禁放区外少响声,火灾事故不发生,舆情民意无异动”,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人员伤亡事故及敏感舆论事件,全面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营造浓厚传统节日氛围,为建设“美丽常州新样板”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禁放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涉及行政村(社区):南瑶、元巷、冯庄、长竹埂、五星、丹阳门、春风、文化、西门、小南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将宣传引导置于燃放管控工作首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禁放区内全年全域禁放,禁放区外安全文明燃放”成为市民群众普

遍共识。要通过鲜活案例剖析烟花爆竹危险特性,引导市民群众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以安全方式在禁放区域外进行燃放,主动回应市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需求。

各村(社区)要在村、小区、街巷出入口加密设置禁放标识牌,开辟禁放宣传专栏,全面发动党员干部、物业保安、志愿者深入禁放区内居民小区、商家店面、企业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告知禁放规定。要在非禁放区广泛发布安全燃放提示,不适宜燃放的地点应设置醒目提示标语。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对重点单位、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开展针对性宣传,确保燃放管控规定深入人心。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管控措施。镇政府、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属地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严防严控”的工作原则,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引导、保障市民在禁放区域外安全燃放。在禁放区域内,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开展燃放管控工作,围绕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社会治理网格员、小区物业管理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对居民小区、城市道路、支街背巷等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综合办公室应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参与燃放管控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机关部门示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危险燃放行为。特别是2月9日(除夕)、2月10日(初一)、2月14日(初五)、2月17日(初八)、2月24日(十五)等高峰管控重要节点,城管路面巡查和公安巡防力量要结合常态化巡查加强等级巡控,对违规燃放尤其是大规模、聚集性的燃放行为,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决不能发生管控失效、场面失控。在禁放区域外,各村要切实做好燃放区的安全保障工作,组织社会治理网格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巡查,及时查处非法销售摊点、劝阻危险燃放行为。

(三)紧盯源头治理,强化联合执法。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中队等部门要联动配合,结合冬春火灾防控、群租房整治、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鲜花店、婚庆公司等设摊销售、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全面收缴非法烟花爆竹,确保禁放区内“零销售”。要以防“回流”为重点,加大对禁放区外边界部位的管控力度,严防禁放区外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全面梳理排摸非法经营行为,严打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从源头上减少烟花爆竹非法流入。要加强对出租房、空关房、废弃厂房、空置集装箱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及时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微信、抖音、小红书等平台的巡查管控,防止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渠道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四)及时劝阻燃放,严打非法赢利。对违规燃放人员特别是被首次查处的,执法过程中要以教育劝诫为主,及时劝导其主动放弃燃放行为,避免“灭火器式”简单粗暴执法,避免激化矛盾或引发舆情。对违法燃放不听劝阻的、以危险方式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仍一律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对阻碍执法、挑战执法人员权威的一律以妨碍公务依法严厉处罚。对各类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震慑违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违规经营行为,有证零售门店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城管中队要巡查取缔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村(社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注重运用系统化思维、把握规律性特点,坚持责任落实、跟踪问效、督促指导同步跟进,科学统筹各项配套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元旦以来,我镇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热情创近年来新高,如管控不力出现规模性违法燃放,极有可能产生“破窗效应”,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将问题想得更全面一点,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充分一点,切实维护《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权威,全力打好燃放管控攻坚战。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进行部署,精心组织动员,明确工作任务,做好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二)周密细化方案,强化职责履行。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的统一领导下,禁放区内各相关村(社区)要进一步细化燃放管控实施方案,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责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综合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派出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城分局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督导各相关村(社区)、各部门的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执法查处、工作保障等方面工作。对措施不力,辖区内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或发生大面积违规燃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及时掌握动态,加强情况报送。各相关村(社区)、各部门要收集掌握本辖区、本条线禁放工作情况信息,整理汇总典型经验做法、显著工作成效,做好推广宣传。请各相关村(社区)于2024年2月7日前将工作部署情况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及时报送。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陈福真,联系电话:82858628。

附件:金城镇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金城镇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学谦

副组长:马燕萍  张玉峰  朱   迪  刘双云  吴建华

             朱    斌  李   泉  沈文杰  张卓琲  张惠忠

             王华剑  孙    健  吴   昊 

组   员:欧国萍  王罗忠  李小丽  虞    俊  徐   瑜

             吴   婕   周艳丽  高小燕  闵佳亮  陆   璐

             周   飞   范军强  陈江涛  孟伟忠  潘望俊

             张   毅   蔡建梅  丁菊平 石   磊  江   山

             严   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李泉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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