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群众文化事业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激发群众创作热情,繁荣我区群众文艺创作,达到“出作品、出人才、出成果”的目的,激励广大群文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精品力作,特举办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加快推进作品成果转化,让更多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二、征稿范围
凡我区年满18周岁以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三、征稿形式
文艺作品不限艺术门类,鼓励多题材、多形式创作,重在挖掘金坛地方特色文化元素:民间民俗传统文化题材、非遗题材、金坛人文历史题材、长荡湖、茅山等旅游文化题材等。作品按文本类、舞台类两种形式开展征集:文本类作品围绕歌词、曲谱、小剧、小品、舞蹈台本等类别以文档形式报送;舞台类作品重点围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门类创作,以音、视频形式报送。
四、征集时间
2024年3月20日—2024年5月30日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为报送人原创,且未在任何媒体发表或参赛过,不得抄袭他人,如若出现版权问题纠纷,由报送人自行负责。
2.作品要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富有感染力。
3.作品必须积极向上,内容健康,体现金坛地域特色文化,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4.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简介、主创人员、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
5.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稿,不支持一稿多投,任何已获奖的作品均不在评选范围。
六、作品报送
投稿邮箱:109730288@qq.com。
联系人:胡俊强、祝柏华;联系电话:0519—82334663。
七、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不分类别,文本类和舞台类优秀奖各3名,入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选取部分入选作品进行指导排练,推荐参加各类赛事和演出。
八、版权说明
1.获奖作品版权归获奖者,主办方拥有使用权,有权调演或以多种形式向公众推送,获奖作者或者团队必须积极配合。
2.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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