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场圃),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镇域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关于设立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专班的通知》(坛大气办〔2024〕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即日起成立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人员
组 长:张金彪
副组长:于 杰、吴慧芳、刘 纲、王 鑫、曹 君
成 员:张 珍、姜 悦、陈旭波、袁 辉、郑 宾、
仇冠南、张 力、汤 骏、孙建方、周 金、
各行政村(社区、场圃)书记
二、专班职责
1.降低重点源污染排放。督促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改进污染治理设施,提高废气处理效率。
2.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确保有机废气应收尽收,达标排放。
3.严格工地扬尘监管。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施工场地、堆场码头等场所扬尘污染管控工作,发现违法问题一律予以查处。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常州市金坛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红黑榜”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加强对建筑工地(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检查与考核,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4.规范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处置。一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增加道路冲洗、清洗和洒水频次,对集镇区5条重点路段每日至少冲洗1次、清洗1次、洒水3次,其他道路至少每日洒水2次,每日洒水作业里程30公里。二是严格落实垃圾处置与露天焚烧监管。规范建筑垃圾、园林垃圾清运和处置,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
5.加强渣土车运输管控。集镇区内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采取密闭措施,并确保运输路线干净、整洁、无遗撒。加大土石方施工作业阶段工地的集中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未经审批备案、非法改装以及运输过程未完全苫盖、沿途遗撒和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渣土运输车辆从严查处。
6.“危污乱散低”企业综合治理。重点检查行政区域交界处、小微产业园、空余厂房等是否存在“危污乱散低”企业、“无证无照”企业,是否存在已取缔企业死灰复燃等情况。
7.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整治情况。重点查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场所,餐饮单位要求按标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转、开展定期清洗等。
三、专班形式
1.专班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一楼111办公室,专班内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提升工作质效。
2.各村(社区、场圃)指定1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于2024年4月20日17点前上报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冯欢,联系电话:18751203160。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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