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规划计划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境外 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11F/2024-00005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文体广旅字〔2024〕11号 发布机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3-08 公开日期 2024-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溪镇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金坛公安分局,金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各境外卫星电视接收单位:现将《金坛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3月8日金坛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实我区平安建设中广播电视领域有关专项工作,维护我区良
 
关于印发《金坛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境外 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溪镇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金坛公安分局,金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各境外卫星电视接收单位:

现将《金坛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3月8日

金坛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境外电视传播

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实我区平安建设中广播电视领域有关专项工作,维护我区良好的境外电视传播秩序,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广电宣〔2024〕12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文广旅〔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24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金坛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指导各项工作开展。成员单位为各镇、街道,区文旅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金坛公安分局、金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根据任务分工和方案部署组织开展工作。(具体见附件1、2)

二、工作任务

1.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生产、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

2.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安装、使用环节的查处整治。

3.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电视的查处整治。

4.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及其它信息网络违规传送境外卫星电视的查处整治。

三、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

一是拟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召开专项整治联席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三是组织开展培训,邀请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业务负责同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工作培训。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完成时限:3月中旬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政策宣传

区融媒体中心、金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对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宣传。(完成时限:4月底前)

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结合自身实际工作,通过应急广播、宣传栏、发放传单、志愿服务、以及其它平台载体对辖区内重点单位、重点村(社区)、重点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完成时限:全年)

各相关部门也要充分运用本级宣传平台加大对市场主体和所属管理对象的普法宣传,督导各相关主体自觉遵守《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

(2)专项整治

区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根据任务分工重点对相关市场主体、公共服务场所、以及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执法检查,加强源头治理,并指导、配合各镇、街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各镇、街道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本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向基层延伸、末端落实,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确保长治长效。(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总结提升阶段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围绕2024年度年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将总结和台账资料(电子版)报送至区文旅局,由区文旅局收集整理向上级部门进行报送。台账只需上报电子版,整理规范,排版有序,具体要求可参考《江苏省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编排参考规范》(附件3),台账中现场检查的图片,需使用水印相机拍摄,在图片左下角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完成时限:10月中旬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任务分工,认真组织、严密部署、加强协调、推动落实。

(二)多措并举,努力营造法宣氛围。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营造专项治理法宣氛围,启发群众自觉。

(三)加强执法,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法定职责,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理汇总,及时报送台账资料。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和台账资料,区文旅局负责汇总上报。联系人:陈胜,联系电话:0519-82817667。


附件:1.金坛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金坛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3.江苏省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编排参考规范


附件1

金坛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尹   韧    区文旅局局长

副组长:周    晔     区文旅局副局长

成   员:李   泉    金城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谢杏林    薛埠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戴宇辉     直溪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张   旭    指前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李   媛    朱林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葛   珺    儒林镇党委宣传委员

王   璐    东城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陈   军    尧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玲    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冯余军    金坛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张    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    陈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孙福全     区融媒体中心宣传管理部主任

陈    胜     区文旅局市场管理科副科长

杨志军    金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安播运维部经理  


附件2

                                                                                  金坛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

1.成立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培训,牵头组织指导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2.对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及其它信息网络违规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进行查处整治。

  区文旅局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对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区融媒体中心、金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1.组织对境外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组织对辖区内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整治;

3.及时上报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及相关信息

各镇、街道

对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耳朵)的地下工厂、个体工商户及其窝点进行执法检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金坛公安分局


附件3

江苏省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台账编排参考规范

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应参考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材料汇总和整理排版。

一、目录

二、全年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三、组织领导

1.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如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平安建设考评项目、“扫黄打非”工作内容等);

2.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3.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或方案;

4.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5.其他能反映该方面工作的相关材料。

四、部门协调配合

1.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

2.与市场监管、公安、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协调配合;

3.为公安部门出具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认定意见;

4.其他能反映该方面工作的相关材料。

五、发动街道乡镇参与

1.发动部署基层组织参与整治;

2.基层组织、人员实地开展摸排巡查,宣传引导,协助拆除等;

3.其他能反映该方面工作的相关材料。

六、开展宣传工作

1.利用微信群、应急广播、户外电子屏、宣传单、公益广告、广播、电视、报纸、横幅、板报等多种方式,宣传卫星电视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有图片或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有相关宣传统计数据;

2.其他能反映该方面工作的相关材料。

七、开展整治(督查)行动

1.开展前期摸排统计;

2.单独开展或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宾馆酒店、广电营业厅、销售市场、小区、乡镇等;

3.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回头看”、集中销毁等行动;

4.出台惠民措施,工作疏堵结合;

5.其他能反映该方面工作的相关材料。

八、整治(督查)工作成效

1.省局转办案件线索查处情况;

2.全年整治工作成果和数据;

3.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4.其他能反映该方面工作的相关材料。

九、长效管理

1.疏堵结合,推广使用无线地面数字电视设备,出台惠民措施等;

2.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巡查制度、联络员和信息员制度;

3.其他能反映该方面工作的相关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