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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养殖池塘提升改造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24-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24〕1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3-04 公开日期 2024-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区管国有企业:为切实贯彻落实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以下简称《标准》),实现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根据《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两年行动计划》(苏环办〔2023〕323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污防攻坚指办〔2024〕2号)和《关于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全域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坛政办发〔2024〕15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养殖池塘提升改造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区管国有企业:

为切实贯彻落实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以下简称《标准》),实现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根据《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两年行动计划》(苏环办〔2023〕323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污防攻坚指办〔2024〕2号)和《关于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全域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的通知》(苏农渔〔2023〕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加快推进全域养殖池塘提升改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标准》的全面实施为抓手,以规模以上养殖池塘(养殖水面100亩以上连片池塘、单个养殖主体水面大于50亩的池塘、工厂化等其他封闭式养殖水体)为重点,加快推进全域养殖池塘提升改造。到2026年6月底前,各镇(街道)全面完成属地养殖池塘提升改造任务(见附件1),为创建省级渔业现代化建设试点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养殖池塘档案。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道)根据《关于建立区域池塘养殖污染排放档案、清塘污泥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常太综治综〔2023〕3号),建立池塘养殖污染排放档案(见附件2),利用省统一开发的水产养殖池塘智慧监管系统及填报用户端,开展5亩以上养殖池塘信息登记填报,全面录入养殖面积、种类及养殖模式、产量、排水信息等底数。2024年8月底前,完成“一池一档”填报工作,每年动态更新一次。

(二)加快制定改造计划。各镇(街道)围绕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与环境保护、防洪防涝、养殖水域滩涂等规划衔接,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要求,重点对规模以上养殖池塘实施提升改造。对照《标准》要求,以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源头防控、科学布局、分类施策”原则和“空间布局合理、规模集中连片、水系及设施配套、尾水处理规范”要求,2024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属地规模以上池塘提升改造计划(见附件3),做到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三)因地制宜提升改造。对于尾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规模以上养殖池塘,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全域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规划》提供的技术模式,参照《水产养殖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32/T4540—2023)、《池塘标准化改造技术要点(试行)》(苏农便〔2023〕51号)等,2024年起全面启动提升改造,2025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26年6月底前完工。对于小、散池塘,结合河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围绕太湖主要入湖河流及上游关联骨干河流、重点支流沿线,由镇(街道)、村牵头,充分利用现有沟渠、坑塘,参考农业“绿岛”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尾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属地养殖尾水治理率超90%。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开展集中连片养殖,统一实施标准化改造、排口设置和规范管理,促进尾水达标排放。

(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每一个养殖尾水净化区都要明确管理责任人,指导养殖单位做好水质管理,确保完成提升改造的养殖池塘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巩固提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成效。大力培育典型、示范推广,激发广大渔(农)民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加强日常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好标准化池塘的功能和面貌,属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率超95%。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工作专班要强化督促指导,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区现场推进会。继续将养殖池塘提升改造列入全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行动考核,强化考核推动。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把养殖池塘提升改造和尾水治理作为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三农”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将改造任务落实到村、具体到塘口,倒排时序进度,全面推动开展池塘提升改造和尾水治理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政府全面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开展池塘提升改造和尾水治理,推进实施水产健康养殖;发改部门要将池塘提升改造列入重大项目范围;财政部门要落实本级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资源规划部门要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支持池塘提升改造合理用地需求;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监督实施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加强对规模养殖主体的环境监管;水利部门要加强集中连片池塘提升改造周边的水系工程配套。

(三)加强资金支持。现有项目资金和区本级财政支农资金要集中向全域养殖池塘提升改造倾斜。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对养殖池塘提升改造示范点(片、区)建设项目资金。各镇(街道)要在积极争取、整合各级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同时,配套、落实改造资金,支持养殖池塘提升改造和尾水治理,确保完成改造任务。同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加强信贷和保险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为全域养殖池塘提升改造和尾水治理提供多元化资金保障。

附件:1.2024—2026年金坛区池塘提升改造任务分解表

2.水产养殖池塘排查表

3.2024—2025年规模以上养殖池塘提升改造项目清单坛政办发〔2024〕15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养殖池塘提升改造的通知附件.docx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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