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我局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3日(7日)。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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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jthbxzfwk@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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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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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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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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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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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天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涂装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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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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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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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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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金西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吨三元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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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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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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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屇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常金环审〔2024〕57号.doc常金环审〔2024〕6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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