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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常州市金坛区第四届“金创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16T/2024-0001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劳动就业 人社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人社发〔2024〕20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4-04-29 公开日期 2024-05-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常州市金坛区第四届“金创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常州市金坛区第四届“金创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坛人社发〔2024〕20号

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金坛经开区、华罗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第四届“金创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第四届“金创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

为助力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大力弘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加快开发“两高”资源,汇聚新质生产力,持续打响“金创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品牌,深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和人才汇聚金坛。经研究,决定举办金坛区第四届“金创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河”创青春·“金”彩纷至

二、大赛时间

2024年4月—7月

三、大赛组织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金坛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西城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青年团常州市金坛区委员会

常州市金坛区妇女联合会

支持单位:共青团河海大学委员会

河海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河海大学商学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金坛区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

金坛经开区、华罗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制订、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大赛组委会邀请了创投机构负责人、高校专家教授、创业企业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赛制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两个组别的赛事。

(一)初创组参赛条件

1. 初创组面向国内高校在校生,具有创意或创业项目的均可报名参加。国内高校在校生指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学生)。

2. 接受个人和团队报名,个人报名仅限个人参赛,所报参赛项目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团队报名为2—5人组成的团队,可由团队核心成员完成比赛。

(二)成长组参赛条件

1. 成长组面向国内外高校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含本科以上的台港澳地区毕业生或海外地区高校留学生),35周岁以下国家认可大专学历层次及以上人员、外籍在华留学生。

2. 参赛项目须在2019年1月1日(含)后在国内注册登记,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等情况。

3. 参赛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参赛项目申报人出资比例或所占股权不得低于30%。

4. 积极鼓励我区各板块拟洽谈落地创业项目报名参赛。

(三)其他条件

1. 参赛对象仅可选择初创组、成长组中的一项赛事报名,不得重复。

2. 参赛项目应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创新技术和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我区“五新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基建、新智能、新材料)发展方向,符合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价值,能有效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3. 参赛选手同意在媒体公开本人、项目、实体及团队等有关信息。

4. 已参加历届“金创翼”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已入选“龙城英才计划”的创业项目不得参赛。

五、大赛设置

(一)赛程安排

大赛赛事分为组织报名、书面评审、赛前辅导、决赛评审四个环节,各阶段评审结果将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1. 宣传发动(4月—5月)

发布《关于举办金坛区第四届“金创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印制宣传材料、录制宣传短片、开展线上线下宣讲活动、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对大赛进行宣传动员,营造大赛氛围。

2. 组织报名(6月10日前)

符合参赛条件的对象填写参赛报名表(附件1、2),并根据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将所需材料一并报送大赛组委会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方可参赛。

3.书面评审(6月15日前)

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和项目筛选,并由评审专家根据参赛创业项目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进行现场评审和打分排序,各组别前10名的项目进入决赛。

4. 赛前辅导(6月22日前)

聘请创业导师对晋级决赛的创业项目(初创组和成长组各10个项目)就现场路演、作品展示、综合答辩等技巧进行赛前辅导。

5. 决赛评审(另行通知)

决赛评审分为初创组、成长组两个场次。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评审方式,现场答辩评审采取“选手演讲+提问作答+评委评分”(5+6+1)的形式进行,即选手演讲5分钟,评委提问选手作答6分钟,评委评分1分钟,最终各场次按得分高低确定决赛名次。

(二)奖项设置

决赛初创组和成长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各5000元,三等奖各3000元,优秀奖各1000元。同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三)注意事项

参赛项目路演要求使用PPT,不得播放视频来代替答辩,竞赛期间可现场展示项目产品。参赛项目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条件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扶持政策

(一)本次大赛获奖项目择优推荐并入选省、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除获上级奖励外,我区再给予最高1万元奖励。

(二)大赛获奖项目符合条件最高可享受300万元创业富民担保贷款,并给予一次性开业补助、创业场所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和创业者社保补贴等最高25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三)获得大赛一等奖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龙城英才计划”创业项目,入选的给予拨投联动最高5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四)获奖项目有意向在金坛落地的,优先推荐入驻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各板块工业园区。

七、其他事项

(一)参赛项目如涉及到商业机密,请参赛对象自行处理好材料宣讲密级,因上报材料和项目路演等因素导致作品技术秘密和商业计划泄露,大赛不负法律责任。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居娅娟

联系电话:0519—82824215;

邮    箱:827889086@qq.com。

(三)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 “初创组”报名表附件1“初创组”报名表.docx

          2. “成长组”报名表附件2“成长组”报名表.docx

          3.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项目申报材料清单.docx

          4. 承诺书附件4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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