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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强化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力量配备的方案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568L/2024-0002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东城街道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东委字〔2024〕20号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4-07-05 公开日期 2024-07-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强化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力量配备的方案
 
关于进一步强化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力量配备的方案
坛东委字〔2024〕20号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力量配备,根据《关于转发<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力量配备的意见>的通知》(坛编办〔2024〕1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

一、机构设置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我街道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和长效管理,由办事处主任直接分管、1名党工委副书记或办事处副主任协管、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落实、其他党政领导和职能机构按“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工负责、村(社区)做实网格支撑,健全完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隐患移送、督查考核”等长效机制。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由主任统筹抓好本办公室其他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明确1名副主任具体抓好专职队伍建设,协调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机构兼职副主任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职责分工

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细致梳理法定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状况、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移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对生产经营单位、村(社区)进行具体指导。经济发展、建设、农业农村等职能机构按照职责做好本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三、人员配备

按照《常州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常安办〔2023〕38号)要求,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配备“在编人员”不少于10人,同步配强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其余工作人员”力量。

附件: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成员名单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附件

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成员名单

职务

姓名

单位职务

身份性质

组长

张  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公务员

副组长

陈  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公务员

成员

张国勇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岗

事业

成员

史军华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消防岗

事业

成员

周心怡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岗

事业

成员

吕从珍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岗

公务员

成员

朱  奕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岗

公务员

成员

孙逸博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消防岗

公务员

成员

于  康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岗

事业

成员

叶  丹

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岗

事业

成员

严佳睿

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岗

公务员

成员

赵一鑫

建设管理办公室应急岗

公务员

成员

朱玉姣

政法和综合治理应急岗

公务员

成员

孙  健

综合办公室应急岗

公务员

成员

张银育

消防救援机构人员

聘用(兼职)

成员

刘鹏

派出所人员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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