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度假区管理办,区各部委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常州市金坛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乡村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稳妥推进我区乡村建设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常州市“532”发展战略和金坛区“五大行动”,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坚持规划引领、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农民主体、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城乡融合、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坚持建管用并重、绿色建设、长效运行。积极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造有江南韵味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区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三)实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程。落实金坛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强化县域规划统筹,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有序开展镇村布局规划修编工作,结合近远期乡村人口流动情况和家庭结构发展情景,进一步优化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因地制宜引导乡村建设发展。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域全要素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和用地布局,加强规划发展类村庄规划设计,保护传承乡村风貌和历史文化,确保乡村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对暂时没有条件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管控要求进行建设。接续开展金坛规划师下乡活动,共同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核发和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到2025年,规划发展类村庄所在行政村基本做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全覆盖,其他一般村庄的行政村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区资源规划局牵头;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四)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建设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持续改善农村公路路况和路域环境,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安全畅通、优质便捷、舒适美丽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推动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农村物流服务便捷化。推动农村公路提质增效,推进农村公路通往规划发展类村庄和农村地区重要产业、旅游、物流等节点的等级公路提升建设。加强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的路网连接,推进农村路网与交通主骨架高效衔接。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确保县道、乡村道好路率不低于95%、90%。全面打造平安放心路,对事故多发、易发的平交路口、桥梁、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现存农村公路危桥基本实现清零。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和林区应急道路等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启动“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完成全省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创建工作,努力构建“畅联城乡、便捷高效、智慧安全、便民惠民”的公交服务体系。到2025年,实现全区各镇100%一级公路通达,规划发展类村庄100%等级公路通达,全区100%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行政村和集中居住点到城区的公交直达率不低于70%。(区交通局牵头;区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金坛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扎实推进农村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库塘坝、中小河流、丘陵山区洪水风险、低洼圩区等治理,排查整治阻水障碍、违法违规建筑物、河道淤积等妨碍行洪的突出问题,加强丘陵山区水库、塘坝蓄水、引提水工程配套建设,提高农村防汛抗旱能力。不得随意填埋农村河网水系,村庄选址考虑防洪安全问题。加强农村地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城乡一体化供水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管网布局,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结合管网改造和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到2025年全区供水保证率达到97%以上,城乡供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基本实现城乡供水管理服务一体化。(区住建局、水利局牵头;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开展农村地区配套电网改造,构建网架逐步加强、供电能力稳定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显著增强的农村配电网。发展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有条件的区域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推进燃气下乡,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瓶改管”工程,推动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规划发展类村庄管道燃气安装。(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金坛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产地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产地重要流通节点,建设改造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打造支撑农产品上行的产地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推动实施全域商业体系建设,新建和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乡镇农贸市场、新型乡村便利店,完善全域商业网络体系,提升农村市场供给能力。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区级处理场所电商仓储、加工包装、冷藏保鲜等一体化服务能力,依托乡镇客货运场站、邮政局所、快递网点建设改造一批镇级寄递物流配送中心,统筹利用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社区以及村集体闲置用房等资源,建设“多点合一、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到2025年建设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97个以上。(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区供销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鼓励拓展乡村数字经济、智慧绿色乡村、乡村数字生活服务、乡村数字治理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做好省级以上数字乡村试点创建工作。推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持续推进乡镇千兆网络全覆盖,推动乡村5G网络建设,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提高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优化完善金坛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功能和性能,推动涉农数据资源的归集和共享。加快数字农业技术创新,以农业优势产业、园区为载体推动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建设。提升乡村管理数字化效能,推动数字技术在教育、卫生、养老、助残、防灾等领域广泛应用,推动更多涉农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深化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区委网信办,区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改局、科技局、民政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金坛公安分局、区气象局、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布局建设,支持党建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提升农村社区“3公里生活圈”建设水平。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到2025年,全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90%以上。统筹推动村党群服务中心和网格党群直通站等“一中心多站点”建设。到2025年,全区村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动态100%达标,网格工作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建设场地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与维护。统筹规划建设抵御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施及避难场所,切实提高农村社区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区民政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金坛医保分局、区供销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程。着力推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积极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加快建设现代化宜居农房,2022—2026年改善农村住房8000户以上。大力推进老旧农房改善,重点推进1980年之前所建的农房改造改善,支持鼓励1981—2000年所建的农房改善,对有安全隐患的优先及时改造。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统一代建的农房,强化对农村自建房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快推进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危房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农村宅基地、农村房屋安全巡查监管以及信息共享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范农村房屋改扩建和用作经营等变更用途行为,探索建立农村房屋定期体检和质量保险等制度。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开展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和绿色等性能。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聚力打造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的“三美一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无害化户用厕所全覆盖成果,强化户厕长效管护,加大人口较多、群众有需求的自然村公共厕所建设力度,合理配建乡村旅游厕所。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与村庄规划、供水设施建设、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同步谋划,与厕所革命、黑臭水体治理、国省考断面水质改善有效衔接,因地制宜采用接管、小集中、分散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路线,优先治理影响水环境质量的村庄生活污水。持续推进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河道建设,加强水系连通。健全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进“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加大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线路维护梳理,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实施全域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和市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形成一批特色田园乡村。持续加强绿美村庄、美丽庭院建设。到2025年,推动4个镇(街道)、29个行政村建成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镇和示范村,建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2个、新增绿美村庄30个。(区委农办牵头;区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金坛生态环境局、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工程。持续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积极发展涉农职业教育,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培育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甲级村卫生室。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通过国资投入、公建民营、联合经营等方式,推动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建设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具备条件的可向社会拓展托养功能。提升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区发改局牵头;区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金坛医保分局、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富民兴村”行动,健全“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工作机制,完善“镇(街道)—村—网格(村民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架构。深化村党组织评星定级,推进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动态清零,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落实“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区级每年至少对村书记培训1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对农村党员集中培训1次。全面推行镇党委书记“市县共管”,选优配强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推动镇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到位。深化村干部专业化管理,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实施村干部学历“8090”计划,到2025年,村干部、村书记大专以上学历占比分别达到80%、90%以上。健全从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常态化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机制,实现对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实施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双百”行动,到2025年,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下村,新增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超500万元的村6个。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网格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多网合一”,进一步健全网格考核管理、事项准入、规范走访和事项反馈等机制,配强“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党员兼职网格员、微网格联络员+网格志愿者”的“1+3+N”网格力量。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政法委、编办、农办,区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金坛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办好道德讲堂,大力选树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文化体育设施、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主题功能空间建设。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到2025年实现县级文明村占比75%以上。深化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展的“1+4+1”乡村治理,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和管理。开展“治理高额彩礼减轻人情负担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做法,促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深入开展农民丰收节活动。(区文明办牵头;区委农办,区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支持
(十五)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区财政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按规定统筹使用各级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按规定统筹安排乡村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市预算内投资,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对总行与业务在区内、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充分发挥农业基金、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和农业保险等财政金融政策作用,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支持政策性银行加大转贷资金对我区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和服务,稳妥拓宽有效抵质押物范围,积极探索保险资金参与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用地保障。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鼓励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多完成的处置量核定计划指标全部留于各板块,并可结转使用。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落实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任务,统筹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等,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区资源规划局牵头)
(十八)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深化实施“百名现代农业精英人才培养计划”“龙城英才农业乡土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土专家”“田秀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健全以高素质农民为主体的乡村实用人才培养支持机制,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高职扩招等方式就地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机制,充分挖掘农村中有胆识、有魄力的乡贤能人,使其成为乡村发展的“领头雁”。完善多方参与的“订单”式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行“学历+技能+创业”立体化培育模式。(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引导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发展共享共治的乡村建设群众参与体系,完善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农民群众成为乡村建设行动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将乡村建设行动纳入富民强村帮促重点支持领域,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扩大低收入群体就近就业,鼓励村民投工投劳、村民认领、定额包干、门前“三包”等方式,提升乡村建设全要素、全周期建设水平。(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区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落实长效管护责任。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养护工作改革试点,清单式公示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方式和经费来源等。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按需配备管护队伍,探索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认真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乡村基础设施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付费制度,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负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一)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区负总责、相关部门单位和镇(街道)抓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乡村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各镇(街道)切实担负责任,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结合省“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省特色田园乡村、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区委农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明确专项任务责任制。严格落实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要求,建立区专项任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问题、调度工作、部署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专项任务区级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跟进各项工作。各镇(街道)要建立专项任务推进机制,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细化推进措施,有效推进任务落实。(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十三)推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相关部门要每年研究确定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实行清单化管理。各镇(街道)要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远粗近细、分步建设台账。按照镇村申报、区核定原则,不断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建立区级乡村建设项目库。安排乡村建设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推动共建共管共享。(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十四)强化督查考核。把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区委农办要将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分解为可评估指标,开展统计监测。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加强评估、调查成果应用,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区委组织部、农办,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行动成效,推介创新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乡村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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