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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获评二季度“季度之星”、 6月份“月度之星”的40名同志予以表扬的通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10XT/2023-0001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23〕49号 发布机构 公安分局
产生日期 2023-07-14 发布日期 2023-07-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对获评二季度“季度之星”、 6月份“月度之星”的40名同志予以表扬的通报
 
关于对获评二季度“季度之星”、 6月份“月度之星”的40名同志予以表扬的通报
坛公局〔2023〕49号

各派出所、局机关各单位:

二季度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辅警在分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连续奋战、攻坚克难,完成了一系列重大任务,打赢了一系列攻坚硬仗,取得了突出成绩,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公安力量,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7月上旬,通过基层推荐、牵头部门初审、评选办评审、纪委审核、党委审定等程序,评选出二季度侦查破案、交通管理、社区警务、规范执法、窗口服务和实战练兵之星各5名,情报研判和信息调研之星各2名,监所管理之星1名,6月份接处警之星5名。

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和《常州市金坛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

一、对下列33名民警予以通报表扬

王 斌   樊亚庆   武亦文   陈济文   沈 臻   高 诚

马 辉   符会元   丁钰浩   苏路军   金 鑫   沙 莎

王 荣   李立群   顾亚伟   邓莉娟   岳 浩   徐 雷

倪 丹   史学燏    庄敏敏   张哲源   李 庆   陈 柯

潘 震   沈天寰   吴建华   荆小军   金 超   张 璇

花 雪   汤月岷   刘春生   

二、对下列7名警务辅助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宋 超   姜凯祥   周利群   张月琴   陈 平   钱 颖

师  伟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个人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全区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辅警要以他们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美丽常州新样板”精彩实践贡献更大公安力量。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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