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47号)、江苏省《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苏政发〔2015〕42号和《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常州市肯创催化剂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局申报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书面材料基本齐全,我局依法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1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9-82360500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 固废与辐射环境科(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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