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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金坛区省级农业农村专项(第四批)非粮食作物灾后恢复生产资金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2-2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坛财联字〔2022〕12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兴农的发展理念,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全区农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三方面阐述了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重要举措,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施范围。金坛区6镇3街道。

(二)实施内容。本次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主要用于补贴茶叶、蔬菜(不含西甜瓜)和水果3类作物灾后恢复生产,同一地块不重复补贴。补贴对象为2022年茶叶、蔬菜(不含西甜瓜)、水果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规模种植主体(种植户、家庭农场、直接流转土地经营的合作社、企业、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村集体组织)。

(三)工作流程。

1.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填报《2022年金坛区非粮食作物灾后恢复生产补贴资金申报表》;各村(社区)在审核后汇总填报《2022年金坛区非粮食作物灾后恢复生产补贴对象分户登记清册》。

2.村级公示。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对各村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3.汇总上报。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上报至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园艺科。

4.补贴核定。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园艺科确定补贴标准(单位面积补贴金额=补贴总资金/总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补贴金额=补贴面积×单位面积补贴金额)。

5.区级公示。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审核并公示。

6.资金发放。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核定的补贴面积和金额,以镇(街道)为单位下达补贴资金。

7.绩效考评。对灾后生产恢复情况进行绩效调查。

8.材料归档。包括申报材料、补贴资金发放等全套档案整理成册。

四、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灾后恢复生产补贴资金的申报、发放、资料整理等相关工作。村(社区)对补贴对象、申报面积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相关数据的一致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可靠性、材料格式的规范性负责。

规范发放流程。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组织做好补贴面积登记造册、审核、公开公示等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准确发放到位。

强化监督管理。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要规范补贴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以备查询;区、镇(街道)两级加强检查督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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