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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金坛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0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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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常州市金坛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坛政办发[2022]23号,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行动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1月24,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21]9号),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2021年12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04号),要求各设区市将本地区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省安委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1月17日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常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5号),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市的要求,巩固拓展“一年小灶”成果,纵深推进“三年大灶”,深入实施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区住建局结合我区实际及常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安[2022]3号),牵头制定了《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常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行动方案》要求,深入实施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区住建局牵头起草了《行动方案》,并于2022年2月23日书面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对意见建议的研究和归纳。目前,已正式形成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行动方案》。

三、主要内容

围绕国家、省和市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拟制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工作要求,以及相关附件组成。“总体要求”明确了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包括了“六个全面排查”和“两个提升”共八项任务,涵盖从燃气供应到使用各个环节、城乡一体推进;“进度安排”明确了排查整治工作的时序进度要求;“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执法监督、督导考核和宣传教育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四、工作任务

《行动方案》明确了八项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二是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三是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四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五是加大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六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七是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八是提升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水平。

针对我区燃气的实际情况,《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了排查整治要求。推动开展居民小区车库、地下和半地下室、群租房等场所违规使用燃气的专项清理;明确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以及底层“住改商”等重点场所排查整治要求;建立防止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的“信息共享、多方交底、现场监护、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严厉查处野蛮施工挖断燃气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气瓶充装监管和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有关要求;加大“黑气瓶”排查整治力度;提出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预警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为加强工作规范化,确保任务落细落实,《行动方案》制定了规范化表单。要求按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分级分类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做好老旧管道、违法占压管道和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场站等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出了非居民用户自查整改要点,并要求逐月自查公示;推进老旧小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行“一小区一清单”;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管理,明确了企业人员配备标准。

五、进度安排

排查整治工作时序要求为期一年,分四个阶段进行。2022年2月至3月是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至4月是摸底排查阶段,要完成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4月至10月是整治攻坚阶段,要加大对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力度;11月至12月是巩固提升阶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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