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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2048201413945X1/2021-0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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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组配分类 |
其他 |
儒林镇 |
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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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儒委发〔2021〕53号 |
发布机构 |
儒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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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
废止日期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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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各党(总)支部、柚山村党委,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因人事变动,为更好的衔接全镇河长制工作,根据《关于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儒委发〔2017〕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镇各级河道河长进行调整和明确,执行时间从2021年5月开始。镇、村河(段)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督促、巡查、问题解决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协助上级河长完成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希望各级河长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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