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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汛前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329A/2021-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朱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朱政发〔2021〕15号 发布机构 朱林镇
生成日期 2021-03-05 公开日期 2021-03-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常州市金坛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汛前检查的通知》(坛防指字〔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水利工程汛前检查工作,各行政村、各单位务必按照“查严、查实、查细”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各类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朱政发〔2021〕15号
 
关于开展汛前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汛前检查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我区两个加快目标实现之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意义深远、作用重大。为牢牢把握防汛防旱工作主动权,确保各类水利工程度汛安全,增强防洪减灾能力,根据《常州市金坛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汛前检查的通知》(坛防指字〔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水利工程汛前检查工作,各行政村、各单位务必按照“查严、查实、查细”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各类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汛前检查责任制

各行政村、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要求,成立汛前检查工作小组,对各类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明确各类水利工程汛前检查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汛前检查工作和责任追究制度,检查责任人对检查结果全面负责。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查清各类水利工程险工隐患

行政村认真组织相关责任人河道堤防、涵闸、涉水工程和农村防洪工程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查清工程险工隐患和防汛薄弱环节全面掌握工程的具体情况。要对年汛期已发生的水毁工程以及工程标准不足历史险工隐患段等防汛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要高度重视对涉水工程、在建水利工程和农村防洪工程的检查,各行政村对所有的圩口涵、水闸和排涝设备必须进行维护保养,及时进行调试。

加强对非工程设施的检查

行政村要做好现有防汛指挥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做好防汛通讯、预警及水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各类设施正常运行;做好防汛物资、器材、设备等储备和管理工作,认真查验现有物资、器材、设备等的数量和质量,对不符合要求或储备不足的,要及时增储到位。

四、强化河道清淤、清障工作力度

行政村要对河淤积和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阻水设施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制定清淤清障实施计划和方案,落实清淤清障责任,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清淤清障及时到位。

认真处理汛前所发现的问题

行政村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各类工程险工隐患段要制定消险措施,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除险加固措施。

    各行政村及各有关单位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完成汛前检查总结报告,填好附表,标注险工险段图,重要险工要详细标注位置,防汛物资分布位置图等各行政村派员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于38日(星期一)上午11前上报至水利站,同时所报材料请以电子文档文字用WORD格式,表格用EXCEL格式,照片用JPG格式,并压缩成一个文件)的形式传至镇水利站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1:村骨干河道堤防(千亩以上)险工险段情况统计表

附件2:村骨干河道涵闸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附件3:村1m3/s以上泵站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附件4:村主要防汛物资储存情况统计表(不得低于最低限量)

附件5:村防汛抢险队伍情况统计表

附件6:村骨干河道、湖泊障碍(淤积)情况统计表

附件7:村汛前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82021年朱林镇各村防汛物资储备最低限量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213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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