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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河湖长制 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4-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常州市河长办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河长办〔202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并征求各单位意见形成《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高质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卫战,河湖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对江苏水生态文明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指明了我区河湖长制工作方向。结合《2021年常州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经研究,形成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如下。

一、突出高起点,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

1.明确年度任务。对照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和幸福河湖建设计划确定的目标,结合“一河一策”,查找问题和差距,制定完善2021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确保实现河湖长制工作和幸福河湖建设年度目标。

2.规范履职行为。以目标为导向,按照履职办法,河湖长定期开展巡河巡查。进一步明确基层河湖长履职重点,规范基层河湖长履职行为。充分利用河长通APP巡河软件,借助视频实时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高科技手段开展巡河活动。采取“一事一办”交办单方式,及时交办和督查河湖治理管护重点任务,解决河湖问题。

3.提升履职水平。及时更新调整各级河湖长及公示牌。创新履职方式,公开河湖长履职,发挥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4、江苏河长制热线96082,金坛区举报热线12345监督作用,及时处置群众媒体反映和上级暗访交办问题。

4.加强考核督查。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作用,开展第三方检查和评估工作,科学系统评价河湖长制成效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将结果作为河湖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治理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暗访督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采取提醒、警示约谈、通报等方式,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5.强化鼓励激励。发挥高质量考核作用,科学设置个性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激励支持;对担当作为、履职成效明显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通过简报宣传、案例推广、会议交流等方式,肯定各镇(街道)、部门成绩和亮点。

二、突出高标准,提升河湖治理水平

6.加强水质达标保障。“十四五期间全区共有11个国省考断面,除长荡湖心断面外,其余10个断面均要求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即优Ⅲ率90.9%。重点针对水质不能稳定达到Ⅲ类的国省考断面编制限期达标整治方案。加强丹金溧漕河支流支浜水质达标稳定工作,力争年内消劣。落实省、市两级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

7.提升污水处理质效。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建成2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3.5 %以上,提升改造第二污水处理厂,儒林、薛埠和第一污水处理厂年内建成投用。全面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防止返黑返臭,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全面开展整治;基本完成主城区污水管网排查检测任务;继续推进“小散乱”排水整治、阳台和单位庭院排水整治,着力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

8.强化农村污水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全区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和设施运行率达 95 %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覆盖率和设施运行率达70% 以上。启动实施新全面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五年行动。持续完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畜禽污染。

9.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全面完成辖区内河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完成辖区内50条单壳化学品船的淘汰拆解工作。

三、突出高态势,实现岸线有序管控

10.打好河湖“清晏”攻坚战。对已完成的“两违三乱”整治任务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建立健全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和空间动态监管,杜绝河湖水面垃圾杂物、废弃船只、非法围网管桩、乱垦乱种等“脏乱差”问题。结合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持续推进长荡湖封湖禁渔工作。

11.推进“清四乱”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现动态清零,持续推进“清四乱”整治范围由大江大河大湖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确保完成水利部、省市交办的整治任务。

四、突出高质量,实现生态环境改善

12.推进水系治理。有序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加快实施良常枢纽建设、通济南河整治项目和新孟河拓浚工程,推进红旗圩中心河、林丰河等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持续开展长荡湖退圩还湖工程,推进长荡湖生态保护相关规划工程措施和工作任务,开展长荡湖水生植物栽植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程,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13.做好样板河道建设。持续推进“五好河道”建设,加强已建“五好河道”的监管。推动幸福河湖建设,着力打造老百姓身边的幸福河湖,至少建设1条样板幸福河湖。

14.强化小微水体治理。加快问题小微水体治理,全面落实小微水体治理管护责任,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2021年底完成110座农村问题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建设3个小微水体河长制示范村,739座小微水体全部纳入长效管护体系。

15.提升文化内涵。依托水美乡村、最美水地标等载体建设,不断提升河湖品味,力争创建1个水情教育基地,1个河长制主题公园。

五、突出高效能,狠抓重点难点突破

16.推进协同共治。加快建立跨界河湖协同共治机制,年底前全面建立区域内骨干河道跨界河湖协同共治机制。发挥河长办组织协调作用,探索“河长制+”工作机制,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局面。

17.保持水面整洁。针对太湖地区水葫芦水花生泛滥问题,持续开展水面漂浮物整洁,责任制推进,机械化打捞,常态化管护和集中清理相结合,全面推进水葫芦水花生水面垃圾等漂浮物打捞清理。

六、突出高水平,强化河湖长制保障

18.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协调机制、推进机制(河湖长履职办法)、督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加强河湖长公示牌规范管理,推动《河长公示牌规范》地标全面落地见效。

19.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河长制信息化管理与服务系统作用,优化巡河、交办、督查等工作流程,组织河湖长制工作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履职效能。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对接,强化河湖建设相关数据整合,建成一张网,不断提升服务河湖长制能力水平。

20.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河湖长制宣传,营造河湖保护良好氛围,积极参加“书话-江苏河长制”等活动,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河小青”“民间河长”作用,开展河长制主题公益活动,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河湖管理保护。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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