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坛区从事有机肥生产的企业:
2019年金坛区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创建续建试点县,为促进种养结合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同时保障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区依托2019年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创建项目,结合实际,拟在金坛区择优遴选2家有机肥生产企业,为薛埠镇、指前镇茶叶经营主体提供有机肥积造服务。
一、服务内容
(一)为符合条件的茶叶经营主体提供积造有机肥服务,包括收集原辅料、提供场所、堆制发酵、成品供应到户等。积造有机肥所用的主要原料畜禽粪便应来源于金坛区,成品为颗粒状有机肥,包装40kg/包,质量应符合NY525标准。按立方米计算,1立方米成品有机肥折0.89吨,每立方米售价不高于476元(折534.8元/吨)。
(二)建立有机肥积造及供应台账,包括原料来源证明、积造有机肥出库单、发票、图片等。
(三)积造时间:原则上2020年9月—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遴选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金坛区从事有机肥生产的企业,具有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意愿,就近为茶农提供服务。
(二)具备有机肥积造场所和生产能力。厂房及发酵大棚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生产设备及工艺先进,近三年内某年度处理金坛区畜禽废弃物达20000吨以上(提供:①土地证明、发酵大棚面积、实景照;②列表说明主要设备,并提供实景照片;③近三年内某年度金坛畜禽废弃物收集或处理证明)。
(三)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颁发的有机肥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各项指标必须符合NY525标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有良好的企业管理水平,拥有有效期内ISO9000系列认证、ISO14000体系认证或有机农业生产资料认证,提供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和6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意向服务企业自行编制申报材料书,一式5份装订成册,报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初审。材料受理申报时间:2020年9月4日18:00前。地点:金坛晨风路12-3号 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土肥站。
(二)区级评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根据申报情况,按照“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评定”的原则,拟定服务企业。
(三)公示。对拟定服务企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服务企业。
联系人:沈家禾,电话:0519-80189066,地址:金坛晨风路12-3号 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土肥站。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