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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总支和村(居)委会、柚山村党委和村委会,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儒林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委员会 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儒林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常州市金坛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19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认真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促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推动儒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狠抓重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
(三)坚持条块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排查本行业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
(四)坚持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认真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杜绝事故发生上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条块结合、整体推进,覆盖全镇所有重点行业领域。
(一)整治行业领域。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在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危废固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城镇燃气、火灾防控、特种设备、食品药品、文化旅游、宗教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电力和油气输送管道、农业机械和渔业、水利、水街等18个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内容。全面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常州市金坛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突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聚焦全镇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成效。
1.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要求,重点整治:树牢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制定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部门监管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要求,重点整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部门职责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制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细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专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3.企业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要求,重点整治:企业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时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1月30日开始,2020年11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2020年1月上旬,镇党委、政府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启动专项整治;2020年11月底,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镇党委、政府对深入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动员部署;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以下简称“镇专治办”),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在1月15前完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直接监管部门和单位审定。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18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分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于1月中旬报送镇专治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两个时间节点:一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二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18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镇工作方案及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3日前报送镇专治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各部门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镇专治办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18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镇专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孙国林书记、王和荣镇长为全镇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镇党委、政府相关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孙国林书记、王和荣镇长任组长,于建林、王薇、顾永华、冯梁、朱云冰、刘军、谢启飞、段康、高杰任副组长,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和村(居)委会书记任成员。各部门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行业领域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谋划部署,狠抓推动落实,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要将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落到实处。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组,王薇书记任组长,华飞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督查18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村、各单位的责任落实、工作推动和工作成效。
(四)强化协调联动。镇专治办设在镇安监办,镇安监办主任兼任镇专治办主任,负责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每月向镇专治办报送进展情况;镇专治办每2个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加大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附件:儒林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
儒林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
分工方案
1.寺庙等宗教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谢启飞委员负总责,孙建良为第一责任人。
2.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朱云冰副镇长负总责;孙丽萍为第一责任人。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冯梁副镇长负总责,赵金生为第一责任人。
4.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冯梁副镇长负总责,赵金生为第一责任人。
5.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组。冯梁副镇长负总责,许翼为第一责任人。
6.电力和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冯梁副镇长负总责,孙丽萍、尹文忠为第一责任人。
7.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谢启飞委员负总责,王群、孙建良为第一责任人。
8.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朱云冰副镇长负总责,王光明为第一责任人。
9.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朱云冰副镇长、王光明局长负总责,曹中强为第一责任人。
10.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顾永华副镇长负总责,陈网琴为第一责任人。
11.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顾永华副镇长负总责,苏志军为第一责任人。
12.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冯梁副镇长负总责,赵金生为第一责任人。
1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刘军副镇长负总责,孙桦为第一责任人。
14.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刘军副镇长负总责,孙桦为第一责任人。
15.农业机械和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段康委员负总责,袁方为第一责任人。
16.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刘军副镇长负总责,肖焕云为第一责任人。
17.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段康委员负总责,荀国俊为第一责任人。
18.水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于建林副书记、高杰部长负总责,刘荣夫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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