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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因事业单位改革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陈乐同志任局财务审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于刚同志任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傅俊毅同志任局种植业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静同志任局畜牧兽医科副科长;
秦瑜同志任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尹凡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冰同志任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中队长;
陈良俊同志任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二中队中队长;
周夕伟同志任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三中队中队长;
陈雯同志任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副科长职务;
王鼎同志任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科副科长,免去局农业物质装备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孙军华同志任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林燕同志任区农村财务辅导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季忠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辉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李明俊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滕颖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综合科科长;
朱承陈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粮作科科长;
张洪海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园艺科科长;
李勇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耕保科科长;
朱荣松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试科科长;
王虎琴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检验科科长;
段云辉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沈海华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云来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蚕桑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史粉祥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何琳华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园艺科副科长;
李粉华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科副科长;
朱彩云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粮作科副科长;
徐蕊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园艺科副科长;
周秋娟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检验科副科长;
李新梅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检验科副科长;
李明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蚕桑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爱萍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耕保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艳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沈家禾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耕保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肖平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试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萍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钟剑文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粮作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郑飞同志任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钱洋同志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柳民强同志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张炜同志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信息科科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黄炜同志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推广科科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周威同志任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肖温温同志任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明同志任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渔业科技服务科科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潘望俊同志任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水产良种繁育科科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周文全同志任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科科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李建平同志任区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站长;
夏伟斌同志任区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范晓璐同志任区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徐梦泽同志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区金城畜牧兽医站副站长职务;
朱小平同志任区东城畜牧兽医站站长,免去区直溪畜牧兽医站站长职务;
陈斌同志任区朱林畜牧兽医站站长;
彭留平同志任区金城畜牧兽医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区金城畜牧兽医站副站长(主持工作)职务;
陈涛同志任区直溪畜牧兽医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区指前畜牧兽医站副站长(主持工作)职务;
杨平同志任区薛埠畜牧兽医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区薛埠畜牧兽医站副站长(主持工作)职务;
王晶同志任区尧塘畜牧兽医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区尧塘畜牧兽医站副站长职务;
李龙同志任区西城畜牧兽医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区直溪畜牧兽医站副站长职务;
潘志辉同志任区指前畜牧兽医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汤明庚同志任区东城畜牧兽医站副站长,免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尹素平同志任区朱林畜牧兽医站副站长,免去区尧塘畜牧兽医站副站长职务;
谈明霞同志任区金城畜牧兽医站副站长;
潘伟同志任区指前畜牧兽医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亮同志任区薛埠畜牧兽医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庄国民同志局财务审计科科长职务;
免去黄欣同志局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杨文卫同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徐洪庆同志区朱林畜牧兽医站站长职务;
免去史铁铸同志区尧塘畜牧兽医站站长职务;
免去杨国强同志区指前畜牧兽医站副站长职务;
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内设科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区经济作物研究所、区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区园艺技术指导站、区植保植检站、区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区种子管理站、区农业试验站、区蚕桑技术指导站、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区农业区划办公室、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区农机学校、区水产技术指导站、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区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区经济开发区畜牧兽医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等单位相关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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