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城管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迎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53XL/2020-0000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城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城管字〔2020〕23号 发布机构 城管局
产生日期 2020-05-22 发布日期 2020-05-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迎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5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迎测工作方案20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城管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迎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城管﹝2020﹞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迎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坛城管字〔2020〕23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迎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迎测工作方案

20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城管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迎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城管﹝2020﹞59号)文件精神和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文明城市决战年”工作部署,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特制定迎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2019版)》相关要求,结合城管工作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加强部门联动,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主攻薄弱环节,全面做好迎测阶段的专项整治和管理、执法工作,确保打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胜仗。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韩巧生

副组长:庄月芳 孙 斌 

成 员:咸 涌 魏秀云 潘金悦 陈  鹭 黄国军

强海胜 汤华伟 邓  昀  徐晏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市容秩序、环境卫生、菜场管理、监督考评5个工作小组。

三、测评标准

1.文明行为: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损坏花草树木、不文明养宠、躺卧公共座椅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2.无障碍设施:城乡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手扶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3.城市精细化管理:

抓好公路、河道沿线和城市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

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面源污染现象;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商业超市和农贸市场周边、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处理,无脏乱差现象;无违章停放非机动车现象;无占道经营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4.社区(小区)生活环境: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垃圾箱(桶)完好、整洁。

5.城乡环境整治: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落实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旧村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城乡卫生工作一体化;乡镇、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6.非机动车停放管理:非机动车公共停放场所停放标志、泊位设置合理,划线清晰醒目,停车方向标线明确,非机动车规范有序停放。

7.菜市场场内秩序:公益广告按标准设置规范,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处理,无脏乱差现象;无违章停放非机动车现象;划行归市,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现象;无超挡板经营;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公共卫生间设施完好,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物现象(遛狗牵绳,路面无宠物粪便)。

四、工作部署

(一)问题梳理、分类汇总

对文明城市创建以来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汇总,扣分项主要集中在垃圾多、地上有烟头、非机动车乱停放、占道经营、路段无公益广告、乱晾晒等问题。对突出的问题分类进行专项整治,为迎测工作顺利完成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明确标准、专项整治

以前期数据统计为依托,明确整治标准,重点开展四大类专项整治。

1.环境卫生整治

(1)重点整治城市主次干道、广场、车站、公交站点、商业步行街、学校周边;

(2)全面清理绿化带、树池内积存垃圾,针对烟头、痰迹等高发问题,必须加大路段巡回保洁频次,加大环卫保洁行业考核力度,真正把路段保洁责任落到实处。

(3)巩固沿街“撤桶”成果,提升保洁公司垃圾上门收集服务水平,加大对沿街店铺乱扔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真正实现垃圾不落地目标。

2.非机动车乱停放整治

(1)加快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进度,不断拾漏补缺,确保应划尽划,能划尽划,补充完善禁停标志。

(2)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重点拖移或查处八条主次干道、商业综合体周边、重要场所周边的违规停放车辆和绿地停车等违法行为。

(3)从严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督促单位、商家落实自我管理,对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3.市容秩序整治

(1)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流动摊点,重点加强对小区、菜场周边流动摊点管理;杜绝商家噪音扰民现象。

(2)加大考核力度,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增加考评巡查次数,案件及时下派、处置。

(3)对全区已设置的便民服务点、放心早餐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经营。

4.菜场秩序整治

(1)全面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逐项过堂查找存在问题。

(2)重点针对场内秩序、卫生等问题,督促菜场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清理整治。

(3)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强化行业监督考评工作。

五、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2019版)》指导局系统相关工作的对标达标,负责制定城管局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迎测工作方案,负责测评体系中局系统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与市、区文明办对接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组按创建标准开展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容管理科)

2.环境卫生组:负责加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附近的区环卫处产权的公共厕所清洁卫生,设施完好,门前设有坡道;社区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点清运,垃圾箱上分别张贴可回收、不可回收字样;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到位,对建设工地周边等扬尘较多路段及时进行洒水车冲洗;严格对照市场化保洁相关要求落实监管考核责任。(责任单位:环卫处、物管处)

3.市容秩序组:负责加强日常巡查、对有碍观瞻的乱堆放、非机动车乱停放、占用盲道、流动摊贩、店外经营等违章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执法;加强建设工地周边巡查,保证环境整洁,施工围挡无破旧现象,工地进出车辆清洁干净,不带泥运行;重要路段、节点要定点、定岗、定人,对争吵谩骂现象进行及时劝解,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突发情况应急处理;督促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落实市容环卫责任。(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特管站)

4.监督考评组: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高效运行;对我区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周边及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加大考评力度,对严重影响公共环境又整改不力的问题进行督查。(责任单位:监督考评科)

5.菜场管理组:负责协同各菜场切实解决好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牛皮癣”、市场污水、垃圾处理不当等市场脏乱差问题;督促集贸市场管理规范,落实卫生制度;市场内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要做好安全工作,张贴醒目的消防通道、禁烟等标志标识。对菜场日常管理加强监督考核。(责任单位:市容管理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做到各负其责。加强联动配合,确保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各类突发问题。

(二)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对照创建标准,对当前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分类,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成果;对经过努力能够达标的,要加大力度,确保预期达标;对一时难以达标的,要组织攻坚,力求早日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主动地和新闻媒体联系,加大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积极引导市民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2018年—2020年文明城市督查通报问题梳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