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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确保2020年全区河湖长制各项任务顺利开展,结合市河长办《2020年常州市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常河长办〔2020〕5号)要求,我办制定了《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常州市金坛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理念,着力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全区的河湖长形象得到了有效树立,推动了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2020年是河湖长制“落地见效”、“河湖环境大提升”的决胜之年,做好2020年的河湖长制工作意义重大。按照上级部署,为确保全区河湖长制各项任务顺利开展,现制定了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方针,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总导向,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面实施生态河湖行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重点,突出系统治理、水岸同治、长效管理及功能提升,积极开展“两违三乱”专项治理,全力打造“五好河道”样板,在“见行动、见成效”上下功夫,高效推动河湖长制向纵深发展,突出两个加快,强化全面决战,保障“十四五”持续快速崛起,奋力开创金坛跨越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在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基础上,贯彻落实省、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和河湖长的核心作用,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推动河湖水质全面达标、河湖空间明显改观、河湖生态有效修复,全面完成年度水污染防治、生态河湖建设目标:2020年,全区现代化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河湖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完善并得到落实,人为侵害河湖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日供水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2%,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和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表水优III比例达到50%;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4%以上;基本完成新孟河主线工程及北干河等河道配套工程实施;继续推进“五好河道”示范建设;按照区级河湖“两违三乱”专项整治要求,完成整治任务;河湖资源利用做到科学有序,河湖水域面积稳中求升,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提升,“互联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
三、主要工作
(一)完善河湖长制制度体系
一是推动河湖长履职。突出河湖长制的牵头成效、督查功能、协调作用。以全年目标任务清单、区级“一事一办”工作清单任务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交办、会办、督办、查办机制。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河湖长巡河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区河长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是完善河湖长制配套机制。深度落实我区河湖长制实施意见+8项配套制度体系,各级根据工作实际,相应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严格执行河湖长制问责机制,根据领导分工及河湖治理要求,进一步完善调整河湖长履职办法和考评办法。(牵头单位:区河长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是落实第三方督查机制。全面实施第三方评估督查,对河湖长制年度任务推进、各级河长“一事一办”工作清单落实及全区范围内河湖水环境、水生态等状况进行专业评估,将全区河湖真实情况及有效数据提交各级河长,为河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牵头单位:区河长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一是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推进取水许可全流程核查,规范取水户的用水行为。建立河湖水资源承载能力健康预警和管控机制。开展重点和特定水域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价。建立重要河湖健康状况常态化评价机制,对非法侵占、水生态破坏、水质恶化等河湖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处置。(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金坛生态环境局)
二是着力实施节水行动。围绕节水减排、水生态修复、水资源管理和节水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用水计量和用水审计。持续开展节水载体建设,推动示范引领作用,今年完成国家级县域达标县创建工作。强化农业节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任务。(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推动河湖水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重、城乡统筹、水岸联动,实施全过程监管、全体系治理。
一是减少工业企业向河湖污染排放量。严格落实《江苏省太湖流域“十三五”总氮总磷总量控制方案》,制定年度总量控制计划,排定工程项目并加快实施。持续开展摸清污染源底数,推进工业废水排放达标,对入河湖排水口、排污口及治理保护情况的深入调查、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完成对长荡湖、丹金溧漕河排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监测、溯源。(牵头单位:金坛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二是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结合城市污水提质增效行动,2020年开展城镇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增建污水管网10公里;开展城区污水管道视频检测,对管道工况进行检查维修,计划完成管道视频检测20公里;持续开展城区企事业单位生活污水接管工作,会同属地政府、环保部门加强排水户排水监管。(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三是实施清淤疏浚。畅通河网水系,实施水系连通工程,继续开展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提升工作,加快拆建岸坵闸,新建钱资荡西闸等城市防洪节点工程实施,开展下坵河局部清淤、电胜河金玉华府段拓浚清淤,定期组织城区河道畅流活水工作;继续实施长荡湖二期、三期清淤工程;继续推进城乡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白龙荡中心河清淤工程。(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长管会、区住建局)
四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点源污染全收集全处理、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农田轮作休耕。提高规模畜禽养殖场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依法有序推进水产养殖综合治理,依法有序实施禁养区水产养殖退出工作。推进执行《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以达标排放为核心,以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为重点,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五是加强水上交通污染治理。按上级要求实施船舶污染物流动收集、上岸处理工作;持续推进航道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内河部分港口、码头具备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和含油污水接收能力,将船舶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物纳入城市生活污染治理体系,2020年完成辖区内381艘船龄20年以下、100至400总吨常州籍运输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储存柜及监控设备的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四)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继续做好已完成整治城乡黑臭水体的效果评估及销号工作,对不符合要求及新出现的黑臭水体,各地持续实施提升整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金坛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二是大力开展河湖美化行动。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清除河湖污染底泥,遏制湖库富营养化,改善滨河湖空间环境质量,满足河湖水功能区要求。继续推进新孟河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太湖上游清水走廊。积极推行垃圾分类,以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河道疏浚整治为重点,多管齐下整治农村水环境,2020年完成农村河道疏浚土方100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局、金坛生态环境局)
三是实施河湖生态修复。强化河湖库生态修复和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通过沟通水系、涵养水源、退圩还湖、保护湿地、生态渔业等措施,修复河湖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科学调度管理河湖库数量,维持河湖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本流量。持续开展长荡湖退圩环湖工程,推进长荡湖生态保护相关规划工程措施和工作任务,开展长荡湖封湖禁渔工作,并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程。(牵头单位:长管会、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水利局)
(五)推进河湖长效管护
一是完善河湖长效管护机制。量化河湖空间管理和事务管理,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设施,健全管护机制,保障河湖安全,保证河湖工程完好率。全面落实管护经费,推进河湖市场化管护,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河湖治理、监测、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推进河湖管护的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不断提高管护效能。(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二是推动河湖空间动态监管。健全监测体系。利用新技术,系统开展河湖水文、水质、水生态和河湖空间的监测,实时掌握河湖状况。加快骨干河湖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完善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水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湖健康等监测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金坛生态环境局)
三是建设智慧河湖管理系统。2020年结合常州河湖长制协同办公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平台在线使用率,推动河湖长制信息化考核。连通媒体、公众号等各类监督平台,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六)提升河湖综合功能
统筹推进河湖库综合治理,保持河湖库空间完整与功能完好,实现河湖库防洪、除涝、供水、航运、生态等功能。一是加快在建工程项目进度,抓紧新孟河主线工程及北干河等河道配套工程实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二是抓好城市防洪及活水畅流工程,加快实施良常枢纽建设,探索区域活水常态化调度机制;三是实施区域治理提升,加快我区长荡湖退圩环湖、通济南河整治整治进度。(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长管会)
(七)强化河湖执法监督
依法划定重要水域;严格控制水域岸线开发性项目建设;常态化实施水域监测、岸线开发利用监测;网格化管理机制覆盖流域性河道、重点湖泊。深入开展重点河湖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三乱”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在消除问题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增量,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杜绝涉河涉湖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八)加强水文化建设
一是建设水文化载体。做好物质与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普查、开展水文化遗产解读工程等有关工作。不断营造公众关注河湖、关心河湖、关爱河湖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与河湖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文旅局)
二是创建水美示范。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水利风景区、美丽库区幸福家园建设,建成一批寓教于乐的水情教育基地,营造多样化的滨水空间和水景观,彰显江南婉约的区域河湖文化特色。继续推动“五好河道”示范建设。2020年完成愚池湾国家水利风景区复核工作。(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河长履职到位
全面落实河湖长治河护河政治责任,推动河湖长依法履职,分级分类细化实化河湖长任务,明确河湖长履职具体内容、要求和标准。各级河湖长要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在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的同时,结合各地特色,创新履职方式、拓展履职内容,使河长履职的过程成为交办、督办河湖存在问题、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的过程,成为带动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职、主动作为的过程。
(二)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到位
完善从河长办到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成效;各成员单位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河长交办事项抓好落实,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完善体系,监督管理到位
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共享共治,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媒体力量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全民全员全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格局。要充分发挥好民间河长的监督作用,将民间河长工作纳入各地河长制工作部署,在考核问责、规划制定、河湖治理等方面邀请民间河长参与,发挥“民间河长”监督作用,形成河湖生态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和良好工作态势。
(四)落实经费,投入保障到位
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财政投入机制,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社会投入河湖治理保护,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河湖管理保护项目经费及河长制工作经费的落实。加强审计监督,规范河湖管理保护资金使用。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河湖管理保护模式,积极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五)创新方式,宣传引导到位
系统谋划,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在利用传统媒体的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网络平台作用,打造“互联网+河长制”的高水平信息化系统。完善公众信息平台,畅通电话热线等社会沟通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进行监督和评价,形成广覆盖、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坚持正向引导,积极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关爱山川河流志愿服务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各具特色的宣传工作局面。
(六)强化督查,考核评价到位
强化河湖长制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由各级河长牵头、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第三方监测评估的绩效考核体系,实行财政不足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河湖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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