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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茅麓卫生院改扩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40B/2020-0002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审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审投通〔2020〕8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产生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08-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江东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8月10日起,对你单位组织实施的金坛区薛埠镇茅麓卫生院改扩建工程(下称“茅麓卫生院”)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组组长:张小华审计组成员:宋军(主审)、居云(现场负责人)、庄小波(廉政监督员
 
关于开展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茅麓卫生院改扩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通知
坛审投通〔2020〕8号

常州江东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8月10日起,对你单位组织实施的金坛区薛埠镇茅麓卫生院改扩建工程(下称“茅麓卫生院”)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张小华

审计组成员:宋军(主审)、居云(现场负责人)、庄小波(廉政监督员)等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关于审计廉政纪律的规定

          2.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3.被审计(调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4.配合审计人员授权书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2020年8月5日



附件1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关于审计廉政纪律的规定

为了严格审计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及“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82822903



附件2

承 诺 书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我单位根据《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就向审计组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工程结(决)算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要求向审计组提交的我单位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报告、会计资料是真实、完整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建设单位财务制度》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编制的。

(二)向审计组提交的项目批准文件、设计和招投标文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合同;票据和结算资料;设备及主要材料采购供应合同、清单、发票及出入库资料;重大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及竣工图等资料也是真实、合法、完整的。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财务主管(签名):

项目负责(签名):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被审计(调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与茅麓卫生院建设投资相关的征地拆迁、土地补偿等资料;

二、与茅麓卫生院建设投资相关项目基建手续资料;

三、与茅麓卫生院建设投资相关的施工招投标、合同、工程结算书、设计图纸、变更及隐蔽签证等资料;

四、与茅麓卫生院建设投资相关的勘察、设计、代理、监理等资料;

五、与茅麓卫生院建设投资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资料的电子文档或电子数据请一并提供。

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请单独提供;同时,提供的非涉密资料中应确保不含涉密信息。



附件4

配合审计人员授权书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我单位参与了               工程的建设。按照审计要求,我单位特指派                           (不超过2人),全权配合审计组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并授予其在审计活动中的签字认可的权利。

特此授权。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委派人员情况一览表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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