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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人民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8月4日起,对常州市金坛区人民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近三年(2017-2019年),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同时,对常州市金坛区人民医院融合开展信息系统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请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法定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王初
审计组副组长:谭益民(现场负责人)
审计组成员:朱忠祥(主审)、黄华兴(数据主审)、姜莹(数据分析员)、陈俊华(廉政监督员)、贾梦雅
附件:1.审计廉政纪律的规定
2.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医院需提供的资料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2020年7月29日
附件1
审计廉政纪律的规定
为了严格审计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及“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82822903
附件2: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承 诺 书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审计通知书》(坛审财通〔2020〕5号)的要求,我单位向审计组提供了财务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要求向审计组提交的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的资料是真实、完整的。
二、无其它未提供的账外财务会计资料和账外资产。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医院需提供的资料
需提供的资料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规定,你单位需在审计组进点时提供如下资料:
(一)基本情况方面
1.医院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
2.医院“三定”方案、医院职能范围和人员编制批准等文件;
3.医院组织机构图;
4.全员花名册(2017至2019年各年末,需标注人员部门、岗位、职务、身份等字段);
5.医院工资总额的核定文件和各年度绩效考核申报材料、考核结果;
6.2017至2019年医院年度工作总结;
7.2017至2019年医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和工资分配方案等;
8.医院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二)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
1.2017至2019年部门预算、调整预算、预算编制说明、决算报表、报表分析说明;
2.2017至2019年卫财报表及填报说明;
3.截至2019年末医院及各科室银行账户设立情况汇总表(包括2017至2019年期间销户的账户);
4.2017至2019年国库支付资料;
5.财务会计管理、资产管理、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等方面的制度;
6.财务部门人员职责分工情况;
7.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2017至2019年会计账册、会计凭证、财务报表、财务电子数据等财务资料;
8.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实物账、盘点情况等。
(三)内部控制和执行方面
1.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医院章程、各部门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等);
2.医院截至2019年末大型医疗设备台账及2017至2019年大型医疗设备采购资料;
3.医院2017至2019年房屋、场地或设施对外出租情况及相关资料;
4.医院2017至2019年对外合作情况及相关资料;
5.医院执行的相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文件(2017至2019年分年度);
6.医院院内药品目录、耗材目录;
7.2017至2019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自评材料。
(四)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营方面
1.信息系统情况,详见调查表;
2.信息系统采购、开发、运维等资料;
3.信息技术部门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
4.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总结、台账等资料;
5.HIS等信息系统后台备份数据。
(五)以往接受审计整改及其他监督检查方面
1.2017年以来上级党委巡视组的巡视报告及单位整改资料;
2.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审计部门等部门历年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资料;
3.单位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其他审计报告;
4.其他专项审计等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上述资料请一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请单独提供;同时,提交的非涉密资料中应确保不含涉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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