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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朱林镇原党委书记王新强同志、镇长周涌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40B/2020-0001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审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委审办经责通〔2020〕6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产生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王新强同志、周涌同志并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委员会、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15日起,对王新强同志担任朱林镇党委书记(2016年5月至2019年2月)、周涌同志担任朱林镇镇长(2016年5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关于开展朱林镇原党委书记王新强同志、镇长周涌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坛委审办经责通〔2020〕6号

王新强同志、周涌同志并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委员会、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15日起,对王新强同志担任朱林镇党委书记(2016年5月至2019年2月)、周涌同志担任朱林镇镇长(2016年5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和王新强同志、周涌同志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谭益民

审计组成员:姜莹(主审)、朱忠祥(现场负责人)、黄华兴、贾梦雅(廉政监督员)

附件:1.审计廉政纪律的规定

         2.承诺书

         3.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4.需提供的资料目录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1

审计廉政纪律的规定

为了严格审计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及“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82822903



附件2-1: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

承 诺 书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根据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审计通知书(坛委审办经责通〔2020〕6号)的要求,本人于  年  月  日向审计组提供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等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2: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承  诺  书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根据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审计通知书(坛委审办经责通〔2020〕6号)的要求,我单位向审计组提供了财务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要求向审计组提交的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的资料是真实、完整的。

二、无其它未提供的账外财务会计资料和账外资产。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3: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签名):

年   月   日

附注:此书面材料自审计实施之日起五日内提交审计组



附件4:需提供的资料目录

需提供的资料目录

根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请在审计组进点时提供下列资料:

1.2016至2019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2.2016年5月至2019年12月发文登记簿及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相关资料;

3.任职期间《朱林镇有关财经工作情况报告》(书面材料)。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反映本级在组织财政收入及进行财政投入方面的重大决策,以及抓好增收节支方面的工作情况,财政负债、其他方面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及消化情况;

(2)集体资产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反映集体资产管理模式、收益处置和保值增值情况;

(3)引进利用外资情况。主要反映引进利用外资规模及增长情况;

(4)加强财政管理情况。主要反映本级进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情况,以及政府对财政加强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维护财经纪律情况。主要反映治理“三乱”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6)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4.任职期间相关财务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2016年5月至2019年12月末本级预算表、财政决算表、会计账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件及数据采集接口等有关资料;

(2)2016年5月至2019年12月末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会计报表、账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件及数据采集接口等有关资料;

(3)2016年5月至2019年12月末本级专项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资料;

(4)2016年5月至2019年12月末本级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资料;

(5)预算执行方面的内控制度;

(6)2016年5月至2019年12月末镇政府及部门年度会计报表、账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件及数据采集接口等有关资料。

5.根据审计需要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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