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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镇结合实际,对镇区产废企业实施常态化、精细化管理,确保企业危废源头减量、管理规范、处置及时,提升危废环境监管水平。
一是分级管理有重点。排查梳理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统计汇总形成危险废物数据档案,根据企业年度危险废物产量和危废种类进行分级管理。对年产废10吨以上(含10吨)的企业实行重点管理,对年产废10吨以下的企业实行简化管理。
二是信息公开有监督。要求所有危废产废单位在厂区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危废产生信息。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涉废企业每年公开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定期清零有行动。开展危险废物季度、年度清零行动,定期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进行自评自查、整改清零。对区生态环境部门线上巡查反馈问题,第一时间现场核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四是年底考核有奖惩。年底对涉废企业危废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推荐“高分”企业参评“指前镇生态环境保护先进企业”,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或排名倒数的企业将纳入重点管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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